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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多所高校,正在招聘!

      发布时间:2024-08-14 15:43:28  浏览量:16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建筑学院

      行政管理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行政管理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建筑学院行政管理人员

      招聘人数:2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健康;

      4.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

      5.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92年7月31日以后出生);

      6.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能熟练掌握信息化管理及办公自动化技能;

      7.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意识,服从工作安排,敬业踏实,吃苦耐劳;

      8.无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8月18日18: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在线填写应聘报名信息登记表进行报名,同时将应聘材料电子版以ZIP压缩文件“姓名-应聘西建大2024年建筑学院行政管理岗位”命名发至报名邮箱arch@xauat.edu.cn。

      应聘材料按顺序依次为:①招聘报名登记表(附件);②身份证正反两面扫描件;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扫描件,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④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合同或单位证明);⑤工作业绩、获奖、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自愿提供);⑥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的请提供身份证明材料(附件);⑦英语水平成绩单或其他佐证材料。提交材料不全,按不符合条件处理。

      2.资格审核

      用人单位综合应聘人员教育经历、专业相关性、外语水平、获奖情况等方面进行资格审核,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择优确定参加笔试人选。

      3.笔试考察

      通过资格审核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通知进行笔试考察,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笔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管理能力、分析能力、逻辑判断推理能力、文字写作水平等相关知识。按照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的人员名单。

      4.面试考察

      通过笔试的应聘人员,用人单位通知其参加面试考察,未通过人员不再另行通知。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综合分析能力。

      5.综合考评

      对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照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计算综合考评成绩,综合考评成绩相同时,笔试成绩高的应聘人员优先。

      6.单位考察

      用人单位对通过笔试、面试考察的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特点特长、人岗匹配程度等。

      7.复审

      学校对通过单位考察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复审,形成考察情况报告,按照1:1比例报学校审议通过后确定拟聘人选。

      8.体检、公示与聘用

      拟聘人员体检结论合格,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办理聘用手续。

      四、相关说明

      1.本次招聘只通过线上报名渠道以及指定邮箱收集应聘材料,不接收其它形式的应聘材料。

      2.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聘要求,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对所提交报名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凡弄虚作假、刻意隐瞒不如实告知相关情况或不符合学校招聘要求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学校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或解除聘用,相关责任由应聘人员个人承担。

      3.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安排的各项招聘程序,未能按时参加者,均视为本人自动放弃本次招聘。

      4.学校同意聘用的人员,应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报到时须提供所有应聘材料的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

      5.对逾期不能报到,或不能提供档案,或发现有不符合报名资格和录用条件,或提供信息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等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有关政策待遇

      本次招聘岗位均按照劳动合同制(编制外C类)方式聘用管理,聘期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享受合同约定的工资待遇和社会保险。具体待遇和聘期管理按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编制外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规定执行(https://rsc.xauat.edu.cn/info/1232/3426.htm)。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老师 联系电话:029-82202943/18704663050

      附件:1.招聘报名登记表

      2.党员身份证明参考模板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省人社厅、省公安厅有关规定,陕西警察学院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7名。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省公安厅领导和指导下,由学校具体负责实施。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应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8月20日至2006年8月19日期间出生);

      4.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其中,学历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

      5.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应聘人员不得有下列情形:

      1.具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第八条、第九条所列情形的;

      2.具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

      3.曾连续六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4.人事档案(学籍档案)存在“三龄二历一身份”篡改造假或者重要材料缺失、严重失实等问题的;

      5.现役军人,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各类特设岗位工作人员(服务期计算时间截止2024年12月31日);

      6.失信被执行人;

      7.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录用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在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警察学院官网同时发布招聘公告。

      (二)招聘岗位

      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7个(详见附件1)。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4年8月20日08:00至2024年8月24日18:00。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址:https://c.exam-sp.com/sxjc 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彩色证件照(要求:像素不低于220×300,jpg格式,大小在30kb以内,红底、蓝底或白底,照片须清晰,禁止使用有景物背景或缩放的照片以及P图、抠图、涂画的照片,不符合要求的照片均不予受理)。另需在附件处上传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考要求中所涉及的资料。应聘人员应仔细查阅职位资格条件说明,谨慎选择报考职位,未按资格条件报考的将取消资格。

      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招聘职位。

      应聘人员提交确定报名信息及上传相关资料前,须仔细核对本人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扫描件,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或照片模糊、变形等个人原因造成后续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通过资格审核、无法进入考场等),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在报名期间,报名信息提交前可以更改报考信息,报名信息提交后不得更改。报名结束后,应聘人员可以查询审核状况,但不能修改任何报名信息。

      2.资格审查时间:2024年8月20日08:00至2024年8月25日18:00。

      资格审查由陕西警察学院组织实施。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四)报名确认

      应聘人员应及时登陆https://c.exam-sp.com/sxjc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人员及时打印报名登记表并妥善保管,以备资格复审等环节核对信息。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开考比例不低于1:3。属急需紧缺专业的招聘岗位,经学校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放宽至1:2。

      未达到规定开考比例的,招聘计划数予以核减或核销,并于8月27日在https://c.exam-sp.com/sxjc公布。

      (六)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应于8月28日08:00至8月30日24:00从https://c.exam-sp.com/sxjc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请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且内容完整)。

      准考证是应聘人员参加笔试、面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程序的凭证,请妥善保存。

      (七)考试

      1.笔试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应用能力》,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2024年8月31日(星期六) 上午 09:00-11:00。

      (3)笔试地点。陕西警察学院浐灞校区。具体详见准考证信息。

      (4)成绩查询。笔试成绩和最低控制分数线预计于X月底公布。应聘人员可登录https://c.exam-sp.com/sxjc查询本人成绩。

      8月31日11:00至8月31日17:00,学校按规定程序集中受理笔试期间违纪违规情形的投诉举报(投诉电话:029-68756907)。对违纪违规应聘人员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对缺考、违纪和零分三种情形有异议的,可在发布笔试成绩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由应聘人员本人向学校当面提交复核申请。其他情形,不受理复核申请。学校按规定程序受理应聘人员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受理地点为浐灞校区行政楼四楼403室)。

      (5)资格复审、体能测评与心理素质测评

      1.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地点在学校官网另行公布。应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接受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在规定的时限内,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放弃或不合格的,以及被取消面试资格等形成的缺额,由学校在本岗位按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时,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员。递补只进行一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在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交按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符合事业单位或公务员管理规定的同意报考意见。无同意报考意见的应聘人员不能通过资格复审。

      2.心理素质测评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同时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由学校抽调专业人员进行。测评结果作为辨识应聘人员是否适合工作岗位的重要参考,不计入考试总成绩。

      3.体能测评。

      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合格的人员,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测试项目及标准按《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具体标准如下:

      (八)面试

      1.面试人员确定。通过资格复审、心理素质测评和体能测评的应聘人员确定为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在陕西警察学院官网发布,并由学院电话通知本人。

      2.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考官现场打分,工作人员现场计分。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场公布,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九)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成绩高低排序,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并在学校官网公布。面试成绩低于70分的不列为体检和考察对象。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考试总成绩按公式一次计算生成。

      (十)体检和考察

      1.体检。确定的体检人员统一到指定的三甲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由学院通知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后2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复查只进行一次。结论以复查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缺额,从该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且笔试成绩不低于最低分数控制线、面试成绩不低于70分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只递补一次。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

      2.考察。陕西警察学院成立考察组,依据《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

      因应聘人员放弃或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缺额在该招聘岗位成绩合格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先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再进行考察。

      (十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及考察结果确定拟招聘人员名单,在陕西省公安厅和陕西警察学院官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十二)聘用

      公示期满后,经学校研究,省公安厅审核,报省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签发同意聘用文件,并发放《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核准单》和《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学校通知被聘用人员按规定时间统一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凭招聘通知书办理人事、户籍迁移等有关手续,不再办理派遣、调动手续。新聘用人员因个人原因产生的纠纷或其他与聘用无关的事项,由本人负责。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限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陕西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三、待遇

      (一)办理事业编制入编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二)培训合格后,授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衔,享受人民警察相关待遇。

      联系人:刘老师、周老师;电话: 029-68756820。

      附:2024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表

      陕西警察学院

      2024年8月9日

      识别二维码查看附件

      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为省教育厅直属公办中等职业学校,位于西安市雁塔区雁南一路。根据学校教学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招聘具有高中授课经验的相关课程教师(全职)。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聘用岗位

      二、聘用条件

      1. 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遵守学校的各类规章制度。有事业心和责任感,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身心健康,热爱学生,工作踏实认真,为人师表;

      2. 普通话标准,沟通能力强,具有较强的亲和力,讲课生动活泼,知识面宽广;

      3. 熟练掌握基本办公、学习软件及互联网的使用技巧;

      4. 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有高中教师资格证并有三年以上高中教学经验。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请应聘者于8月14日12:00前,将报名表(见附件)、个人简历、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料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

      (二)面试

      学校审核个人资料后,将电话通知应聘者到校面试。面试采用片段教学与面谈相结合的方式。

      (三)聘用

      通过面试者,按照我校外聘教师相关管理办法予以聘用

      附件:应聘教师报名表

      陕西省石油化工学校关于招聘2024年全职教师的公告(8.12).docx

      联 系 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8629082675

      报名邮箱:30940294@qq.com

      西安理工大学后勤处2024年下半年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西安理工大学后勤处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岗位要求

      本次招聘共有10个岗位,合计19名工作人员。详情见附表。

      二、招聘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敬业,身心健康。

      (二)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服务意识强,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熟悉相关专业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能够全面履行所聘岗位的各项工作职责。

      (四)原则上应为本科学历学位以上,特殊岗位可放宽至大专。具体见附表。

      (五)年龄要求:高压电工、电梯管理员、泵房管理员、水暖供应管理员不超过40周岁;其他岗位工作人员不超过35周岁。年龄计算截止日期2024年8月9日(含8月9日)。

      三、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8月9日,在后勤处网站发布招聘公告。

      (二)应聘人员报名。

      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及学信网学位网认证报告、身份证(正反面)、取得的相关资格证书等其他应聘所需资料的扫描件压缩后(文件名:应聘岗位+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hqc@xaut.edu.cn。

      报名时间:2024年8月16日8:00至2024年8月29日18:00。

      (三)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及资格进行初审。资格审查由后勤处牵头,成立资格审查工作组,结合岗位匹配度与相关情况对应聘人员进行审查,确定考试人员名单。

      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不低于1:3,若未达到比例要求,招聘计划予以核减或取消。

      (四)综合考察。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总成绩为百分制。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

      1.笔试为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为60分钟,满分为100分。按照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员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资格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五)体检及资格条件复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进入体检的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应聘人员须提供报名材料的纸质版。

      资格复审合格者,按照规定时间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并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学校审批后,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后勤处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录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后,拟录用人员应于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来学校办理入职手续。未按期办理入职手续的,视为放弃,取消录用资格。

      四、管理方式及待遇

      本次招聘各工作岗位人员按照准聘制管理。

      五、其他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应聘人员填写及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弄虚作假、故意隐瞒等情况,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录用资格。

      六、联系方式

      关键词:陕西,招聘,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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