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4 23:34  浏览量:3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优化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精神,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37家事业单位136个岗位计划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263人。(详见《2024年度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其中,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标注的学历及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及专业一致。国内外相近专业、高校自设专业、专业硕士等专业是否符合岗位所列专业条件,由招聘单位依据所学专业课程设置等情况提出意见后,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是否纳入招聘范围,并保持认定尺度统一。

4.报考人员年龄:大学本科及以下毕业生为1993年9月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为1988年9月及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层次学历的人员,按照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年龄报名。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岗位列表》)。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

7.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管理处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人事考录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有篡改、伪造人事档案材料等情况的人员,提供虚假证件及材料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8.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以及有其他影响情形的岗位。具体回避情形请查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岗位查询

报考人员请登录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http://lycy.gansu.gov.cn)或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gansu.gov.cn/)“人事考试”专栏“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列表,认真阅读公告内容及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查阅《2024年度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列表》(附件1),详细了解有关信息,确定报考岗位。

(二)报名

本次报名参加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集中统一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应当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操作指南》(附件3)等内容,报名使用的居民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且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一致。

1.用户注册。报考人员需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网上报名”栏目,点击“甘肃省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或直接点击网站飘窗进入报名专题页面。报名注册时必须准确填写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电子邮箱(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等信息,并妥善保管用户名和密码。

2.提交报考申请。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申请提交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00至9月13日(星期五)18∶00。报考人员需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信息填报,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有效,并且符合选报岗位的报考条件,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对伪造、变造、冒用有关证件、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恶意注册干扰正常报名秩序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网上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如咨询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事项,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后附招聘单位电话号码);报名技术咨询,请与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联系。

3.网上资格审查和结果查询。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和招聘岗位条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4日(星期六)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9月13日(星期五)18∶00前未通过审查的,可补充完善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之后未通过审查的,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如报考人员在最后一天报名,因审查不通过导致无法改报其他岗位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4.报名缴费。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即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入缴费页面,按规定缴纳笔试报名费150元,缴费时间为2024年9月9日(星期一)9∶30至9月15日(星期日)18∶00。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未按规定报名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员、特困供养人员、脱贫享受政策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和残疾人报考人员,可申请减免报名考试费。拟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然后在报名系统的缴费环节提交减免申请,符合减免条件并通过审核后,考试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省内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信息由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和省残联核实,省外户籍和生源地的申请人员须分别将家庭所在地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困供养人员证明、残疾人证件原件等扫描或拍照上传至报名系统,由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负责审核,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8∶00。

5.报名信息修改。为确保考试的严肃性和公平公正,报名期间,报考人员仅可申请更改填写错误的两类信息:一是报考人员姓名中明显的错别字,主要指同音字、形似字等;二是报考人员身份证号码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个别错误数字;其他报名信息不予更改。

报考人员申请更改报名信息,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并填写《报名信息更改申请表》(附件2)。省直单位报考人员到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A座708室)审查、修改。受理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3日(星期五)12∶00,逾期不予受理。因居民身份证与准考证个人信息不一致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6.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并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29日(星期二)9∶00至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9∶00登录“甘肃人事考试网”(https://ks.rst.gansu.gov.cn)打印准考证(A4纸),并妥善保管。

报考人员需保证报名电话畅通、取消手机短信拦截,因报名电话号码填写错误、欠费停机、长期关机、长期无人接听等问题,导致网络初审、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无法联系到报考人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三、考试和资格复审

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及科目

2024年11月2日(星期六) 上午

08︰30-10︰0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综合应用能力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个科目满分均为150分。笔试参加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组织的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具体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图书网(https://rsks.class.com.cn)查看。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3:1的,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领导小组划定笔试最低控制线后,在笔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

2.笔试地点

笔试地点以《准考证》打印地址为准。请报考人员提前熟悉考点路线,确保按时参加考试。

3.证件要求

考试当日,应试人员须携带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的纸质《准考证》(A4纸)原件和与报名时一致的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含临时居民身份证)参加笔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居民身份证遗失或过期的,应于考前至公安派出所补办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

4.净化笔试考务环境

考试过程中考务组织部门将协调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不断净化考试环境,严厉打击制作假身份证骗取考试资格、发送无线电信号进行高科技作弊等行为。各考点将对所有进入考场的应试人员进行入场安检,凡发现携带高科技作弊器材的,一律按违纪处理。

考试结束后,由专业机构进行试卷雷同检测,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应试人员,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被认定为雷同试卷的应试人员,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其作弊行为成立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于12月初,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原则上只接受对缺考、零分和违纪违规三种情形有异议的考生在成绩公布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成绩复核。

(二)资格复审

笔试成绩公布后,由招聘单位负责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人选按报考岗位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参加复审人员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3:1确定,达不到比例要求的,按达到笔试最低控制线全部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资格复审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本人应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备案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名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从业资格要求的岗位须提供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所需其他印证材料,以及2张近期正面免冠1寸证件照(与报名表中照片一致)。规定时限内未取得毕业证者,复审不合格。

留学回国人员须持我国驻外使(领)馆教育(文化)处(组)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能提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的、提供材料信息不实的报考人员,以及未按期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不退还报名费,并按照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后,现场发放《面试通知书》,由本人签字领取。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方式,实行百分制,面试人选与招聘岗位计划数的比例为3:1,不足3:1的,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考务领导小组划定面试最低控制线后,在面试前书面通知应试人员。面试成绩现场公布,由应试人员签字确认。面试时间地点以《面试通知书》为准。应试人员须携带《准考证》《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原件(身份证丢失的,须携带临时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三证不全者不得参加。

(四)总成绩确定

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按照6:4的比例确定,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综合应用能力)÷3×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如出现总成绩相同情况,笔试成绩高者排名为先,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时,采用加试面试的方式确定排名先后。

总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一周内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公布。

四、体检

体检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在兰州市内三甲医院进行,参照《关于修订及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文件执行。参加体检的人员,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和面试通知书,缺少上述证件之一者,不得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理。体检对象按照各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1:1比例确定。体检时间、地点由省林业和草原局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体检人员。有体检不合格者,可在收到体检结果5日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面试缺考、成绩为零或成绩低于最低控制线的,不得递补。

体检人员应严格遵守体检规定和要求,做到身份真实有效,认真完成全部体检项目。对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如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

五、考察

体检结束后,由招聘单位组成考察小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小组采取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面谈、调阅档案、查阅资料等方法,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学、廉等方面进行全面考察,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作出考察结论。考察突出政治标准,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信仰、政治立场、政治意识和政治表现。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

考察贯穿招聘全过程。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或有其他妨碍考察工作的行为,干扰、影响考察单位客观公正作出考察结论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因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空缺的,按该岗位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

六、拟聘人员公示

省林业和草原局按招聘计划数量择优等额确定拟聘人员,在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中有问题反映,经调查核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拟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公示及以后环节中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备案

公示结束后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由省林业和草原局党组集体研究通过,并将批准结果报省人社厅备案。

八、聘用

经备案后的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按照有关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明确最低服务年限的,由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时明确具体违约责任和相关要求。

九、其他事项

1.笔试考试考务工作由甘肃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组织实施。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在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林业和草原局纪检监察组与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监督下进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社会上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培训、网站或者出版物等,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理性对待,避免上当受骗,防止权益受损。请社会各界加强监督,如发现以上情况,请向相关部门举报,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共同维护良好的考试秩序,营造公平公正、安全有序的考试环境。

3.对报考资格的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所缴费用不予退还。

4.领取准考证、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通知将通过省林业和草原局网站或电话、短信等方式告知,请随时关注。同时保持报名时提供的通讯方式畅通,若因个人不及时阅读相关信息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负责。

5.本公告由省林业和草原局负责解释。

甘肃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13659496677

甘肃省治沙研究所

15193157511

甘肃省草原技术推广总站

18152087297

甘肃兴隆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609395622

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93719159

甘肃洮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109416136

甘肃太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336048389

甘肃莲花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669319514

甘肃尕海则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909417898

甘肃太统崆峒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093335478

甘肃民勤连古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893566349

甘肃敦煌西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893737858

甘肃盐池湾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5193135214

甘肃安南坝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809482496

甘肃敦煌阳关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893625760

甘肃秦州珍稀水生野生动物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3919650664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保护中心机关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学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中心医院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职工宣教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省洮河生态建设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白龙江插岗梁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省迭部生态建设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白龙江博峪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省兰州北山生态建设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白龙江阿夏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7309420931

甘肃省白龙江林业生态监测和调查规划院

17309420931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机关

18894333668

甘肃黑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中心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科学研究所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调查规划院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职工子弟学校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中心医院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基建中心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麦积植物园

18894333668

甘肃省小陇山林业保护中心21个林场

18894333668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人事处

0931-8827485   0931-8825885

监督电话: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机关纪委

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咨询电话:

0931-4676230、4670278、8525772

甘肃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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