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滁州市定远县殡仪馆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6 16:00  浏览量:14

根据工作需要,2024年定远县殡仪馆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法

(一)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相关要求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主要从事遗体火化工作(因工作时间不固定,劳动强度大,常年需值夜班,适宜男性报考)。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立场坚定,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历届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专业不限;

4.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8年11月13日及以后出生;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专升本人员、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证书报考);

3.现役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方法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以下步骤组织实施。

(一)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于11月6日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定远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民政大厦一楼);咨询电话:0550—2568007。

3.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3:00—5:30),逾期不予补报。

4.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

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5.取得消防证、电工证职业资格证的每种类型加1分,加分不超过2分。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在笔试环节予以加分,面试不再加分。

6.应聘人员须填写《2024年定远县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一份,提交二寸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张。

7.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确认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比例要达到3:1,达不到3:1的,经定远县民政局同意可按2:1比例开考,达不到2: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岗位招聘计划数。

8.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45元标准收取笔试费用,按每人80元标准收取面试费用。

9.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三)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一科。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为政治(含时政)、经济、法律、管理、科技、人文、国情、省情和写作等。分值为100分,考试时限为120分钟。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星期六)。

具体安排为:上午:8:30-10:30《公共基础知识》

笔试地点设在定远县城区内,具体地点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务必于2024年12月6日工作时间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具体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笔试成绩须达到60分(含加分)。低于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符合加分条件人员于2024年12月6日工作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定远县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地址:定远县政务新区民政大厦一楼)申报加分事宜,逾期不再受理。

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笔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四)面试

1.按照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3:1,按实际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

2.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口头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政策理论水平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为15分钟。

3.面试时间、地点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上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公布。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公布。

5.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成绩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五)成绩合成

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合成确定(即:考试最终成绩=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最终成绩均按照“四舍五入”规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确定后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最后一名成绩相同的,依次按是否具有现代殡葬技术与管理专业、有无遗体火化职业资格证、有无消防、电工职业资格证、学历由高到低、退役军人、年龄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仍然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递补参照此法。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考察由两人以上组成的考核组参照公务员政审相关规定执行,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或考察结束后,出现缺额的,在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县民政局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经公示无异议的,按劳动合同法,由招聘单位和聘用者签订劳动合同。因应聘个人主动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缺额,依次进行递补(递补时间至2025年5月31日)。

五、报酬待遇

被录用人员一律实行劳动合同制,由县殡仪馆统一管理。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试用期满后,由县殡仪馆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工资为3500元/月,聘用后县殡仪馆按国家规定为聘用人员办理“五险一金”,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单位和个人承担的缴费比例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办理,聘用人员的工资经费及福利由县财政保障。

六、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委监委的监督。

严格执行回避制、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政策和纪律要求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切实保障招聘工作顺利实施。

七、有关事宜

有关考试、公示等相关事宜,将通过定远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请考生随时关注定远县人民政府网站,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县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2024年定远县殡仪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

定远县民政局

2024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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