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人:新一波招聘信息汇总来啦
发布时间:2024-12-10 21:04 浏览量:8
@镇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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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
(南京大学附属丹阳中学)
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第6号令)、《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精神,结合丹阳市教育事业发展需要,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丹阳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南京大学附属丹阳中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25名。现公告如下: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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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
一、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无违纪和违法犯罪记录,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93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10日以后出生)。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40周岁。
(三)招聘岗位、人数和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等资格条件详见《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专业参考目录》(附件1和附件2)。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适当放宽,但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四)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相应学位的人员,毕业届数不限。
(五)学业优异,除博士研究生外,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二等及以上奖学金1次或三等奖学金2次(2次奖学金须在不同年级取得);
2.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相应学科省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三等奖以上奖项或校级师范生基本功大赛一等奖;
3.在高校就读期间,获得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院(系)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荣誉。
(六)报考英语教师岗位须取得英语专业八级证书,证书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
(七)报考竞赛教师岗位须在高中期间获得过本学科相关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及以上奖项。
(八)岗位要求具备的其他材料(如奖学金证明、三好学生证书等),须于报名前取得。
(九)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该回避的人员;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名时,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规定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5.国家和江苏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或者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本次招聘采用网络报名,报名时间:2024年12月10日9:00-12月17日16:00。
(二)报名材料(电子文档)
报名人员请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http://www.dypxzx.cn)下载《江苏省丹阳高级中学2025年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3,下简称《报名表》),填写完整信息,插入《报名表》中指定材料原件的照片,在指定时间内发送到指定报名邮箱,材料清单如下:
1.本人身份证;
2.学历、学位等相关证明材料:
(1)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2)2023年、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上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国(境)外留学人员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3.教师资格证书;
4.诚信承诺书(附件4);
5.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所修课程及成绩;
6.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奖学金证明或“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证明或师范生基本功大赛获奖证明、英语等级证书、高中期间获得本学科相关竞赛证书等)。
(三)报名邮箱:dyjyjjszp@163.com。
将报名表以报考岗位名称、岗位代码、本人姓名及手机号码命名(如省丹中高中语文006张三1390610XXXX)。报名期间需保持电话联系畅通。报名期间丹阳市教育局将进行资格初审,并通过邮箱回复初审结果,请应聘人员及时登录邮箱查看。
(四)现场确认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应在2024年12月20日9:00-15:00到南京大学学生就业创业指导中心305室(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163号南京大学仙林校区)进行材料审核,审核时需提供所有材料原件。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外校考生须携带身份证、报名材料、通过初审的截图,按照南京大学管理要求,有序进出校园。)
(五)资格审查
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丹阳市教育局根据本公告和《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六)岗位核减、取消
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表》。如岗位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将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发布公告核减或取消该招聘岗位。
三、考试方式
考试采取初试、面试、笔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岗位成功报名人数若超过招聘计划数5倍的,考生须先进行初试,按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招聘计划数5倍以内的入围面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各岗位成功报名人员若未超过招聘计划数(含)5倍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
(一)初试
初试时间(初定)2024年12月21日;初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演讲能力,初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初试满分为100分,初试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低于70分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初试成绩和入围面试的人员名单在初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初试结果仅作为入围面试依据,不计入总分。
(二)面试
面试时间(初定)2024年12月2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教学能力等综合素质,时间为15分钟,包括试讲和答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001-005岗位还需参加笔试,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和不超过招聘计划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选(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成绩低于70分者不得进入下一轮测试。进入笔试的考生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三)笔试
笔试时间(初定)2024年12月23日;笔试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笔试内容为岗位专业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总分为100分,笔试最低合格线为5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笔试成绩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
(四)成绩计算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001-005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70%+笔试成绩×30%;006-014岗位总成绩=面试成绩×100%。
考试总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如招聘岗位人数末位出现总成绩同分,以面试成绩高者入围;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则加试确定名次。
考试工作结束7个工作日内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布总成绩。
(五)组织实施
初试、面试和笔试由丹阳市教育局委托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统一实施。
四、体检和考察
在总成绩合格分数线内的人员,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的人选。
招聘单位现场核验相应资格材料原件并与考生签订就业协议。因考生未能及时提供就业协议书导致不能现场签约的,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完成签约工作,逾期视同放弃签约聘用资格。
体检由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进行。考察由丹阳市教育局参照普通公务员录用考察标准组织进行。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须参加教育局统筹安排的跟岗实习,为期不少于4周,跟岗实习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以及弃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由丹阳市教育局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并报丹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如递补,在该岗位的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录用审批或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丹阳市人事考试中心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人员聘用手续。
被聘用应聘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
聘用名单公示结束后未按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5年国(境)外应届毕业生未在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岗位表中有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岗位表中未提及教师资格证要求的岗位,入职后须提交承诺书,承诺自入职之日起1年内取得岗位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没有取得的,招聘单位有权解除聘用合同。
新聘用的人员实行“县管校聘”模式,须在丹阳市教育系统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定岗定级;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解除聘用合同。服务期内,不得调离丹阳市教育系统。服务期满,原则上不得调动到教育系统外单位。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3年内取消再次应聘本系统的资格。
六、其他事项
招聘录用的优秀人才,如符合我市《大学生“聚丹”计划》《“丹凤朝阳”教育领域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条件的,按规定享受生活补贴、租房补贴、购房契税补贴、公积金贷款提额、购房补贴等相关待遇,从高从优不重复。
本次招聘不收取任何报考费用,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事业单位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丹阳市教育局18361417550,徐老师;15862969366,邱老师(工作日9:30-11:30,14:00-17:30);
监督电话:丹阳市教育局纪检监察组0511-86524609。
七、本公告由丹阳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丹阳市教育局
2024年12月9日
02
镇江市委党校2024年工作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文件精神,依据《中共镇江市委党校编外用工管理办法(试行)》,结合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决定招聘编外用工1名。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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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3.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党校教育事业,具有适应岗位需求的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品行端正,团结同志,廉洁奉公,身心健康。
其他详见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方式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9日—12月13日。
报名方式:采取电子邮箱方式报名,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将《中共镇江市委党校编外用工招聘报名表》(附件2)及相关报名材料的扫描件打包发送至邮箱:zjdxrsc@163.com,标题注明:姓名+岗位。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表(附件2)、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其他相关资格证明。
(二)资格审核
镇江市委党校根据《岗位表》中所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12月16日前,应聘者可到报名邮箱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即视为报名成功。
三、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方式为: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拟于12月中旬在镇江市委党校进行笔试。笔试时间90分钟,笔试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达不到最低合格线者不予录取。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7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下一轮考试的人员(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
(二)面试
拟于12月下旬在镇江市委党校进行面试。面试时间15分钟,面试成绩现场公布,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所有考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总成绩排名1:1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工作由镇江市委党校组织。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镇江市委党校确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在该岗位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五、录用
体检、考察合格的人员,经审核后在招聘信息发布网站公布。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镇江市委党校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录用手续。招聘人员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被聘用者与劳务派遣机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被聘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应聘者本人自行负责处理。聘用名单公布一个月内未到单位报到并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其他
本次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报名咨询电话:88620551,监督电话:84416774。
中共镇江市委党校
2024年12月9日
03
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外用工招聘公告
根据《镇江市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办法》精神,结合本单位编外用工空缺和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用工4 名。
具体岗位表信息
公告原文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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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18 周岁以上、40 周岁以下(1983 年12 月至2006年12 月期间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熟练应用办公软件;
(七)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所需专业要求。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 年的,不得报考。
二、信息发布
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scjgj.zhenjiang.gov.cn)首页-公告栏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包括:岗位条件、招聘人数、考试方式、用工形式、薪资待遇等考生应知事项。
三、报名
本次招聘采用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全程不收取任何费用。
(一)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 年12 月18 日16∶00,其他时间段报名无效。
(二)报名材料
包括:
(1)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插入近期正面免冠电子照片,信用承诺报名时无需签名、笔试前资格复审时签名);
(2)有效期内的本人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插入报名登记表);
(3)毕业证书;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者学信网查验截图等学历验证材料,取得国(境)外学历的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明。
专业要求参照《江苏省2025 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可登录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镇江市人事考试考工服务平台(http://hrss.zhenjiang.gov.cn/ks)查询。
(三)材料提交方式
1.上述报名材料需转换文件格式并合并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合并后的PDF 格式文件以“本人姓名+手机号码”重命名,方可提交给用工单位用以报名。
2.提交给用工单位的报名材料,须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邮箱1113507856@qq.com,请确认发送成功,邮件发送成功方为报名提交成功;初审需补充或补正材料的,应当按照上述第1点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重新提交报名材料。考录期间请及时查收邮件,并保持手机联系畅通,无法联系的后果自负。
四、资格审核
用工单位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和提交材料,初审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未能按照材料提交方式第1 点要求,合并成一个PDF 格式文件或者合并的文件内容不全,视为不能熟练应用办公软件、未能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报名初审不予通过。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达不到1∶3 开考比例的,降低报名条件并延长报名时间,重新发布公告接受报名。
考生须在笔试当天考试前向用工单位提交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以供校核。未能提供身份证原件的不得参加考试,未能提供毕业证书原件且不能现场网上在线查验学历的,不得参加考试。试用期满前,任何环节发现考生提供虚假信息或者虚假材料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考试组织实施和成绩公示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时间:12 月21 日(星期六),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开卷考试,题型为不定项选择题,笔试满分100 分,合格线为50 分。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可以携带书籍资料,但不能使用电子产品。考试内容: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党政机关公文格式》(GB/T 9704-201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江苏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二)面试时间:12 月22 日(星期日),地点:另行通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考试。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 分,合格线为60 分。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拟录用人数1∶3 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排序末位同分则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小数按照“四舍五入”办法处理。总成绩折算方式: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总成绩相同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仍相同的,因招录人数限制需要追加测试确定排序的,则另行通知加试公文写作(不计入总分,仅区分排序)。
所有考试结束后3 个工作日内,在镇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对总成绩进行公示。
六、考察和体检
按照总成绩(含加试)排名1∶1 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用工单位组织体检。考生须在通知期限内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因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录用后未按时报到的,试用期内本人辞职的,按照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七、办理手续和用工形式
拟录用人员与原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者聘用协议的,由拟录用人员本人自行负责处理。镇江市人才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和录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拟录用人员要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安排,对不服从用工单位工作岗位安排的人员不予录用。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试用期2 个月。拟录用名单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未到用工单位报到并办理用工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
考生录用后,按照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有关规定,享受用工单位行政辅助岗编外用工同等工资福利待遇。
咨询电话(市局人事教育处):0511-85037950
监督电话(派驻纪检监察组):0511-85037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