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检察机关202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和资格复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4-12-11 17:29  浏览量:5

根据《深圳市检察机关2025年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现将深圳市检察机关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面试和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

(一)参加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在成绩合格报考人员中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5的比例确定各职位体能测评入围人选;某职位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并列人员均列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若笔试成绩合格的人数少于该职位体能测评入围人选上限,则所有笔试成绩合格人员都列为体能测评入围人选。其中,笔试成绩排名在面试名额范围内(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3确定)的为体能测评对象,笔试成绩排名在职位招聘人数1:3范围外的为体能测评递补对象。体能测评当天,体能测评对象及体能测评递补对象均需按时报到。

面试名额范围内的考生体能测评结束后,如有职位因体能测评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情况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从该职位的体能测评递补对象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进行体能测评。

本次各职位笔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请考生以本人实名注册的用户信息登录https://zhaokao.szhr.com.cn,查询本人笔试成绩和排名。

(二)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9:30

报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留仙大道7098号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留仙洞校区(从南1门进入)体育场108室。

(三)报到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笔试准考证(二者缺一不可),按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深圳职业技术大学留仙洞校区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体能测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2.考生完成身份验证后,须将手机等通讯设备交现场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核验证件、存放手机等通讯设备完毕后,按工作人员指引在指定区域就座,等候体能测评。

4.考生报到后须现场签订《体能测评考生知情承诺书》(详见附件)。考生拒不签订知情承诺书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四)测评项目及标准

男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1000米长跑;女子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800米长跑。其中,男子1000米长跑、女子800米长跑项目测评次数为1次;10米×4往返跑项目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考生在测评10米×4往返跑前可以练习1次,熟悉规则;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测评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重测。

体能测评实行达标制。三个项目全部达标的,体能测评合格。三个项目中有一项不达标的,体能测评不合格;未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测评的,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组织复测、补测。体能测评标准和实施规则请见招聘公告。

测评标准中的“30岁(含)以下”是指1993年12月15日及之后出生;“31岁(含)-35岁”是指1989年12月15日—1993年12月14日期间出生。

(五)相关要求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请自行准备合适的运动服装、运动鞋、饮用水等。禁止穿带钉跑鞋参加测评。

2.考生须服从体能测评现场管理以及测评结果,不得要求考官更改测评结果,不得以身体不适或其它理由提出缓测、复测。

3.全部测评项目结束后,考生本人必须签名确认。考生因前一项目不合格主动放弃参加后面项目测评的,也必须在对应的项目栏内填写“本人放弃”,签名确认,并全程跟随队伍直至测评完毕。

4.体能测评现场实行封闭管理,除工作人员、考生外的其他人员均不得进入候考室及测评区域。考生在报到后、完成测评前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因擅自离开候考室及测评区域失去体能测评资格的,后果自负。

二、心理素质测评

体能测评达标的,进行心理素质测评。体能测评不达标的,不得进行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评价考生能否胜任警务辅助工作的参考。

体能测评达标的考生按指引在体能测评现场领取心理素质测评链接及有关注意事项。心理素质测评采取在线测评方式,登录时间为2024年12月14日(星期六)下午15:00-晚上20:00,测评时长为2小时。测评结果不计入考试总成绩。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评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一)参加人员

经体能测评合格且完成心理素质测评人员,按照各职位招聘人数1:3范围确定面试人选。

未按规定完成心理素质测评的,不得参加面试。

(二)时间和地点

报到时间:2024年12月21日(星期六)下午14:30

报到地点:深圳人才大市场大厦7楼(深圳市罗湖区宝安北路3039号粤港澳大湾区人才创新园)。

考生入场时需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笔试准考证,经查验通过方可进入候考室。证件不齐或未按时到场的考生不得入场,取消面试资格。

考生入场后应按照现场工作人员指引,关闭全部通讯工具,并将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资格审核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封闭与候考

考生须在候考室静候,服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喧哗。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考生须在候考室等候直至本人面试结束,期间不得擅自离开,确需上洗手间的,须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确需离开考点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负责人同意后按弃考处理。

(四)应试

面试开考后,工作人员按抽签确定的分组和顺序引导考生进入相应面试室。面试过程中应按照考官指令、题目要求以普通话作答,不得以任何形式暗示、透露本人姓名及可能泄露个人身份的信息,否则面试成绩作零分处理;考生须服从考官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加分、查分、复试或无理取闹,否则按违规处理。考生进入备考室就座,待工作人员宣布“请开始备考”,考生阅读题本、思考准备,限时5分钟;然后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面试室就座,待工作人员宣布“请开始答题”,考生作答,限时6分钟。

(五)面试结束及成绩领取

面试结束后,考生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前往资格复审区域,完成资格复审后到候分室等候面试成绩。签收本人面试成绩后方可领取个人通讯工具,并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附近逗留,不得与未参加面试的考生交流。

四、资格复审

考生面试结束后,当天进行资格复审。考生在考场工作人员的引导下,有序进入资格审核室,向报考单位工作人员提交资格审核资料,资格审核需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报名系统打印);

2.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学位认证报告(可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打印)、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打印)。暂未取得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的在读证明,同时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退伍证或户籍所在地退役军人管理部门出具明确服役时间的服役证明(高中学历的退役士官和士兵提供);

5.报考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如:驾驶证等)等。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整理,均验原件,报名表和个人简历收原件,其他资料收复印件。资格复审发现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且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资格审核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

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须携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按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报到并等候查验证件。考生未在指定的日期和报到时间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面试资格。

2.考生不得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参加体能测评、面试。

3.考生报到后,须将通讯工具等个人随身物品统一交工作人员保管,待体能测评、面试结束后再取回,请不要携带贵重物品。

4.考点不提供停车位,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及交通路线。

可查看完整公告及下载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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