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新任评审员考试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4-12-17 16:31  浏览量:2

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

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新任评审员考试的通告

各位考生: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队伍建设,提升资质认定评审水平,根据《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新任评审员录用考试的通告》(2024年第50号)精神,经研究,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定于近期组织开展自治区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员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5年1月11日(星期六)上午9:30—12:00。

二、考试地点

呼和浩特市第二十九中学(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鄂尔多斯大街与丰州路交汇路口西北角)。

三、考试人员范围

已通过资格审核人员。

四、考试形式

考试采取闭卷形式,不划定考试范围,不指定参考书目。

五、准考证发放时间及方式

2024年12月20日—31日,由工作人员点对点将电子版准考证发送至每位考生电子邮箱或微信,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考试,不需要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收取任何费用,外地考生请提前安排好行程。

(二)请考生于开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后迟到15分钟以上者将取消考试资格。

(三)请考生携带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进入指定考场。

(四)考试期间,严禁作弊,在考试中发现替考、查阅资料和翻看电子设备等视为作弊行为并取消考试资格。

(五)为方便考前联络,将组建临时微信群,请保持电话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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