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21536-2024 英文版/翻译版 田径运动鞋
发布时间:2025-01-24 10:46 浏览量:13
GB/T 21536-2024 英文版/翻译版 田径运动鞋
标准翻译网提供下列标准英文版
田径运动鞋
1 范围
本文件给出了田径运动鞋的分类,规定了技术要求以及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田径运动(包括跑、跳、投、走等项目)穿着的钉鞋和非钉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41 橡胶物理试验方法试样制备和调节通用程序
GB/T 3920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 3922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9867—2008硫化橡胶或热塑性橡胶耐磨性能的测定(旋转辊筒式磨耗机法)
GB/T 17593.2 纺织品 重金属的测定 第2部分: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GB/T 20991—2007个体防护装备 鞋的测试方法
GB/T 21396 鞋类 成鞋试验方法 帮底粘合强度
GB/T 22930.1 皮革和毛皮 金属含量的化学测定 第1部分:可萃取金属
GB 25038鞋类通用安全要求
GB/T 43293 鞋号
HG/T 2198硫化橡胶物理试验方法的一般要求
HG/T 2403 胶鞋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HG/T 2489鞋用微孔材料硬度试验方法
HG/T 2871 胶鞋整鞋屈挠试验方法
HG/T 2872 橡塑鞋微孔材料视密度试验方法
HG/T 2876 橡塑鞋微孔材料压缩变形试验方法
HG/T 3780—2005 鞋类静态防滑性能试验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钉座 spike bottom
在鞋外底上用于固定鞋钉的基座。
3.2
鞋钉侧向承受力lateral bearing strength of spike
鞋钉所承受的与其轴向垂直的力。
3.3
鞋钉长度spike length
顶部至鞋钉基座(鞋钉与鞋底的结合非一体者)的距离,或顶部至鞋底(鞋钉与鞋底为一体者)的距离。
注:如图1所示。
鞋钉长度
鞋钉与鞋底结合部位
图1 鞋钉的示意图
4分类
4.1 田径运动鞋按照产品结构分为田径钉鞋和田径非钉鞋。
4.2 田径钉鞋包括跑钉鞋、跳高鞋、跳远鞋、三级跳鞋、跨栏鞋、标枪鞋等。
4.3 田径非钉鞋包括马拉松鞋、竞走鞋、投掷鞋等。
5 技术要求
5.1 鞋号、型号
按GB/T 43293的规定执行。
5.2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以下规定:
a)帮面无裂面、裂浆、脱线、断线现象,涂饰层无龟裂、脱落、开胶现象;
b)无颜色迁移现象;
c)外底、内底无断裂或凹凸不平影响穿用的现象;
d)鞋内无不平服影响穿用的现象;
e)鞋内无断针、钉尖等锐利金属异物;
f)整鞋不应出现上述未列入的影响穿着的缺陷。
5.3 物理性能
物理性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物理性能要求
项目 检测部位和/或材料 技术要求
田径钉鞋 田径非钉鞋
屈挠性能a 整鞋 4万次,无裂纹,无开胶,无裂面 5万次,无裂纹,无开胶,无裂面
低温屈挠性能a,b 整鞋 3万次,无裂纹,无开胶,无裂面
硬度(阿斯卡C)/度 微孔底 50H75 40~55
压缩变形/% ≤15 ≤20
视密度/(mg/m3) ≤0.50 ≤0.40
耐磨性能/mm3 实芯底 — ≤100
微孔底 — ≤300
粘合强度/(N/mm) 帮底 ≥3.0 ≥2.5
外底与外中底 ≥2.0,微孔底撕裂 而胶层未开时≥1.5
防滑性能(干法) 外底 — 马拉松鞋、竞走鞋≥0.70;
投掷鞋0.55~0.75
耐汗渍色牢度c/级 衬里和内底(内垫) ≥3
耐湿摩擦色牢度/级 ≥2-3
鞋钉侧向承受力 鞋钉长度<7.5 mm 400 N,鞋钉无异常或脱落,
钉座无翘裂 —
鞋钉长度≥7.5 mm 500 N,鞋钉无异常或脱落,
钉座无翘裂 —
a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本项目不测:
1)鞋号小于230 mm;
2)鞋底屈挠部位最厚处厚度超过25 mm,厚度包括内垫厚度,不包括高于内垫的底墙部分厚度;
3)整鞋刚性按GB/T 20991—2007中8.4.1规定检测,弯折角度小于45°。
b是否需要考核此项,由供需双方协商而定。
c白色无需测试耐汗渍色牢度和耐湿摩擦色牢度。
5.4健康安全性能
5.4.1 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健康安全性能应符合GB 25038的规定。
5.4.2 可萃取重金属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可萃取重金属的限量要求
试验部位 项目 材料 技术要求
帮面、衬里和内底
(内垫) 可萃取重金属 铅/(mg/kg) 纺织品、人造革和合成革皮革和毛皮 ≤100
镉/(mg/kg) ≤100
砷/(mg/kg) ≤100
6试验方法
6.1 试验条件
按GB/T 2941和HG/T 2198的规定执行。
6.2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检验应在光线充足、避免阳光直射的场所进行,检验方法以目测为主,必要时可使用量具或其他有效手段。
6.3 物理性能
6.3.1 屈挠性能
按HG/T 2871中采用压块固定装置的方法执行。
6.3.2低温屈挠性能
在低温(-20±2)℃条件下,按HG/T 2871中采用压块固定装置的方法执行。
6.3.3 硬度
按HG/T 2489规定的方法执行,选择平整表面进行检测。若外底无满足测试要求的平整表面,则此项不测。
6.3.4 压缩变形
按HG/T 2876的规定执行。
6.3.5 视密度
按HG/T 2872的规定执行。
6.3.6 耐磨性能
6.3.6.1 按GB/T 9867—2008(方法A)的规定执行,检测压力:实芯底为(10±0.2)N,微孔底为(5±0.1)N。试验部位为外底着力部位,即前掌的跖趾屈挠部位以及后掌的后跟部位。
6.3.6.2选择平整表面进行检测,表面略带花纹但花纹深度不超过0.5 mm的可视为平整表面。
6.3.6.3对于实芯底,若外底花纹深度大于0.5 mm,则应用适当方法对花纹进行打磨处理后再取样检测,且应在结果报告中注明。
6.3.6.4对于微孔底,不应打磨,若外底花纹深度大于0.5 mm,则取同批次原材料进行检测,且应在结果报告中注明。
6.3.7 粘合强度
按GB/T 21396的规定执行。
6.3.8防滑性能(干法)
按HG/T 3780—2005中8.2.1的规定执行。
6.3.9耐汗渍色牢度
按GB/T 3922的规定执行。
6.3.10耐湿摩擦色牢度
按GB/T 3920的规定执行。
6.3.11 鞋钉侧向承受力
按附录A的规定执行。当鞋钉侧向承受力试验仪上的顶块与鞋钉打滑,此项不作考核。
6.4健康安全性能
6.4.1 甲醛、可分解有害芳香胺染料等健康安全性能
按GB 25038的规定执行。
6.4.2可萃取重金属
纺织品、人造革和合成革按GB/T 17593.2的规定执行,皮革和毛皮按GB/T 22930.1规定执行。
7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按HG/T 2403的规定执行。
附 录 A
(规范性)
鞋钉侧向承受力的试验方法
A.1 原理
将成鞋系牢在相应鞋楦上,再固定在鞋钉侧向承受力试验仪上,通过传感装置以一定的速度施推力于鞋钉上,观察鞋钉和钉座的变化。
A.2试样准备
A.2.1每组试样为3双鞋。
A.2.2每只鞋外底(或头掌)按图A.1所示标出钉座所在的1、2、3、4、5、6、7点,检测1、2、4、6点。如鞋外底钉座排列不同于图A.1,参考相应位置找出4个检测点。后跟部位的钉不做此项。
图A.1 鞋钉检测位置
A.3试验环境
温度(23±2)℃,试样在此条件下放置4 h后进行试验。
A.4试验装置
鞋钉侧向承受力试验仪:配有数显记录仪、顶块;量程:1 000 N;分度值:1 N;精度:偏差不大于1%。顶块与鞋钉接触的面为平面,如图A.2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