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崂检说法】兄弟不让看望父母,咋办?
发布时间:2025-03-14 17:25 浏览量:7
问
老张问:之前和我大哥有点小矛盾,现在竟然连爹娘都不让我看了,能不能去告他?
答
可以。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看望父母也是子女的法定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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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个真事,王某因生活不能自理与大儿子共同居住。后大儿子因与小女儿发生矛盾,总以各种理由拒绝小女儿回家看望父亲,故小女儿将大儿子起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作为王某的女儿,探望父亲是行使赡养权和履行赡养义务的组成部分。判决小女儿每月第一个星期的星期六上午可探望王某,大儿子应予协助。
法律规定,定期探望父母既是子女的义务,也是子女的权利,是赡养权的一部分。其他子女不能以家庭矛盾、生活不方便等任何理由进行阻拦或者限制。不与父母同住的子女定期看望父母也可以协助、监督与父母同住的子女更好地照顾父母。
所以说,老张可以先和大哥协商,若大哥还是阻挠,老张可以去法院起诉,保障自己看望父母的权利。
检察官温馨提示
看望父母是权利,
其他子女莫干预;
时间次数有争议,
先行协商后起诉。
—本期说法人:周天声—
法条链接
●《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第十八条家庭成员应当关心老年人的精神需求,不得忽视、冷落老年人。与老年人分开居住的家庭成员,应当经常看望或者问候老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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