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事关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

发布时间:2025-04-09 19:27  浏览量:8

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证件审核通知

按照《河北省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将对邢台考区进入面试人选的考生进行证件审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5年4月13日—15日( 8:30—12:00,13:30—17:30)。

二、审核地点

邢台市委党校(邢台市信都区中华大街900号)。

乘车路线:市内乘32路、106路公交车到红星美凯龙站,东行200米路南。

三、审核时间安排

证件审核期间,所有考生凭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进入审核现场,并按引导路线和标识指示参加审核。审核结束后,按工作人员指示,迅速离开审核现场,不得在现场逗留。

因参加证件审核人数较多,为避免造成拥挤,各职位审核时间安排如下:

4月13日:对报考信都区、襄都区、任泽区、南和区、内丘县、临城县、柏乡县、巨鹿县、平乡县、新河县职位(注意:不包括法院、检察院职位)的考生进行审核。

4月14日:对报考市县法院、市县检察院,沙河市、隆尧县、宁晋县、广宗县、南宫市、威县、临西县、清河县职位的考生进行审核。

4月15日:对报考市直单位职位的考生进行审核。

四、审核证件

由于证件审核时间较短,特别提醒进入证件审核的考生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带齐相关的证件和证明材料等参加审核,避免因忘记或所带材料不全而贻误。

考生除填写《邢台市2025年招录公务员面试证件审核表》(见附件1)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5年应届毕业生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考生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填写基本信息加盖学校印章)和有关材料证明等。应届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需提供学校开具的《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见附件2),并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学历、学位(见附件3)。如果所报职位有户籍要求,还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二)往届毕业生

按照报考职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考生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职位要求的其他佐证材料等。

(三)国(境)外留学归国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尚未取得认证的,需书面承诺2025年7月底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见附件3)。

(四)报考服务基层项目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

(1)报考定向招录“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职位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共青团县委出具的证明并盖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人员:由服务地县教育局出具的证明并盖章。(以上出具的证明:需注明服务起止时间、历年考核情况,续聘的需注明何时续聘和续聘期限)

(2)报考定向招录“退役大学生士兵”职位的,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3)报考定向招录“当地县乡事业编制人员(不含医院、学校)”职位的,需提供县(市、区)组织人事部门和编制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见附件4)。

(五)报考要求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地党委或组织部门出具的《中共党员证明信》(见附件5)。

(六)报考要求共青团员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所在团委出具的团员证明信,内容包括入团时间及入团时所在团支部。

(七)报考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本和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通过国家司法考试未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需提供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八)报考要求“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九)报考要求“限肢体残疾四级”职位人员

除提供职位要求的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外,还需提供符合职位要求残疾类别、等级的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五、提醒事项

(一)考生需出具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审核后,原件返还考生,留存复印件1份;考生出具的各类证明信,需由证明盖章单位经办人签字,并写明单位固定电话,现场审核后留存证明信原件。

(二)若报考职位需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需提供能证明本人具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或高考生源地)的证件,户籍以报名首日(2025年2月8日)户口所在地为准。若报考者按照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有河北省常住户籍条件报考的,还需提供如下材料:1.配偶、父母、岳父母、公婆的户口本(含首页);2.结婚证等能证明配偶及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各位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按照填表说明填写《邢台市2025年招录公务员面试证件审核表》。

(四)考生需携带所需证件原件和相关材料(要求装订),装订顺序由上到下为:审核表、笔试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一页)、户口本复印件(含户主首页、本人页)或高考生源地证明原件( 证明河北常住户籍的配偶、父母、公婆或岳父母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复印件、《2025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复印件、中共党员证明材料、退役证复印件、其他证明材料等。

(五)经证件审核,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进入面试。发现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填报情况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严重弄虚作假行为要追究责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证件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录资格。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证件审核的考生,需本人签署《弃考声明》(见附件6),按照要求反馈邢台考区四级联考办公室。

特别提示:证件审核,考生务必本人到场。审核结束后,请考生本人自觉对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因个人原因泄密的,责任自负。

附件:

1.邢台市2025年招录公务员面试证件审核表

2.普通高等学历教育2025年应届毕业生证明

3.2025年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学历承诺书

4.县乡事业编制人员证明

5.中共党员证明信

6.弃考声明

邢台考区四级联考办公室

2025年4月8日

河北省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四级联考邢台考区体能测评安排公告

根据《河北省2025年度公务员录用省市县乡四级联考公告》要求,为做好邢台考区体能测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能测评对象

报考邢台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地点

邢台市秉忠小学(邢台市信都区泉南西大街与滨江北路交叉口东行100米路南)。

乘车路线:市内乘公交37路车,在泉南滨江路口站下车,邢台市秉忠小学北门入场。

三、体能测评场次安排

共2场次体能测评,时间分别为:

男考生参加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第一场体能测评,7:30考生集中入场,8:00考场封闭;

女考生参加2025年4月12日(星期六)上午第二场体能测评,9:30考生集中入场,10:00考场封闭。

请务必于规定时间前,持《笔试准考证》、有效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体能测评表》到达邢台市秉忠小学门口集中,未按时集中或缺席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四、体能测评人选递补

如出现递补情形,将电话通知考生,请有关人选提前做好准备,保持电话畅通,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递补人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测评资格。

递补人选测评时间:2025年4月13日上午。

五、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体能测评的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详见附件。综合管理、执法勤务职位测查全部3个项目,警务技术职位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其中纵跳摸高的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的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的测评次数为1次。体能测评执行标准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评当月。

考生在任何一个体能测评项目不达标,即终止测评,由工作人员直接带离测评地点。

六、体能测评注意事项

1.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必须遵守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在参加测评前,须确保本人身体状况良好,因身体健康原因出现意外由本人承担后果。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考生进入考场后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自觉服从现场裁判及领队的指挥管理,按规定标准和秩序依次完成测评项目,严禁中途擅自离队。

3.考生进行随机抽签排序,发放号码胸牌。号码胸牌请贴于左胸前,不得损毁遗失,否则无法计算成绩,责任自负。考生需自带个人所需运动服、运动鞋、饮用水等物品。

4.参加体能测评的考生要预先熟悉交通线路,预留时间,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能测评。不按规定时间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体能测评资格。

5.考生应认真熟悉体能测评规则,对有严重疾病等原因不适宜参加剧烈运动的,本人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但不得在测评时以身体不适为由提出缓测。测评期间,如出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向现场工作人员示意,并到现场医疗救护点处理。

6.考生在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跑动途中要超越他人时,应从外道超越;切入内道时,不能强行切入、阻挡或推拉他人,否则,取消成绩。

7.测评地点实行全封闭管理,与考试无关人员一律严禁入内。所有考生手机等电子通信工具一律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携带具有摄像录音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测评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