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教育局最新通知
发布时间:2024-08-06 17:42 浏览量:39
2023年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
职务业务考核时间定了!
8月5日
莆田市教育局发布通知
关于莆田市2023年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务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管委会)教育局(事务局)职改办、市直有关学校: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莆教人﹝2024﹞1号)和《关于做好莆田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技职务业务考核工作的通知》(莆教职改﹝2024﹞1号)精神,现将申报2023年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务业务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核对象
全市2023年度高级教师(小学幼儿园)职务的申报对象。
以上申报对象含转评人员,报到场次安排另行通知。
二
考核时间
8月10日(星期六)
三
考核地点
莆田市实验小学
四
考核内容及考核流程
(一)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含讲课(片段教学)70分和教育教学知识测试30分两个环节,两个环节得分相加为最终考核总得分,总得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片段教学教材选用及业务考核评价标准详见附件:莆教职改﹝2024﹞1号;教育教学知识测试的通识题部分(10分)由问答调整为客观题测试(新课标考试题库抽取)。
(二)考核流程
1.报到
考核对象务必于上午7:30(下午1:00)准时报到,核对本人身份信息并签到。
2.准备
考核对象依次进入制作室(仅限携带空白指定教材),获取(当天当批次)片段教学课题及1道学科教育教学题(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幼教学科2道)进行讲课稿制作及教育教学知识问题口头论述准备,时间60分钟,讲课稿字数要求在800字以上;考核对象将学科、签号填写于稿纸第一张右上角,不得填写其他个人信息。
3.考核
考核对象依次进入面试室(仅限携带教材及考场制作稿纸)进行10分钟片段教学和5分钟教育教学知识测试(含通识题和学科教育教学题),顺序为:10分钟片段教学、3分钟学科教育教学问题口头论述、2分钟客观题测试2题(心理健康、综合实践活动、幼教学科片段教学后直接进行5分钟口头论述);考核结束后将讲课稿提交评委审阅。
五
具体要求
1.考生务必于上午7:30(下午1:00)准时报到,迟到10分钟不能入场。考核当天当午迟到10分钟以上或缺席视为考核不合格,不再举行补考。
2.考核对象每人仅限携带空白指定教材(未做教学标注)一式2本、身份证原件、水笔进入考场,严禁携带通讯工具或夹带其他规定以外的材料进考场;严禁在讲课稿上做违规信息记号;严禁向外泄露有关考核内容;严禁冒名顶替;严禁考核过程中向评委泄露个人身份信息。违反上述纪律者一律按考核不合格处理。
3.各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学校要将本通知精神及时传达到每位申报对象,以便做好参加考核的各项准备工作。
附件:莆教职改﹝2024﹞1号
莆田市教育局
2024年7月31日
附件:莆教职改﹝202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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