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2025年“三支一扶”招募开启,

发布时间:2025-04-25 12:11  浏览量:9

近日,市人社局印发《天津市2025年度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的公告》,公布了2025年“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帮扶乡村振兴)招募对象、条件及工作流程。

招募对象

1.普通高校2024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或天津市户籍毕业生,2025届天津市生源毕业生;

2.天津市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西藏生源少数民族毕业生;

3.普通高校2024届、2025届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生源高校毕业生及北京市、河北省生源高校毕业生,符合条件的可报考支医岗位。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请参照《天津市2025年招募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政策问答》;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且为天津市生源或2025年5月6日前取得天津市户籍,并于2025年住培合格的,可报考支医岗位。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专业研究生同等对待。

注:生源地是指考取普通高校前的户籍所在地;天津市户籍是指于2025年5月6日前取得的天津市户籍(不含学生集体户)。

招募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政治素质好,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守宪法和法律,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3.热爱基层,志愿服务基层、扎根基层、奉献基层,服从组织安排。

4.年龄在28周岁以下(1996年5月6日后出生),或年龄31周岁以下(1993年5月6日后出生)复学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毕业生。

5.报考支教岗位的高校毕业生应当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6.除教师资格证书、学历学位证书之外的其他证书、证明等文件应于2025年5月6日前取得或开具。

7.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要求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部分岗位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以具体岗位要求为准(2025年7月31日前须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技工院校毕业生,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招募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不得限定性别或限定性别优先条件(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脱贫户、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和已参加规范化培训医学专业毕业生。现役军人、在岗和离岗的“三支一扶”人员不能报考。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等,不得报考。

招募计划

报名时间

5月6日(星期二)9:00至5月10日(星期六)16:00,考生登录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注册并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一次只限报一个岗位。

考试时间

5月23日(星期五)9:00至5月25日(星期日)9:00,通过审核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5月25日(星期日)9:00-11:00组织笔试。试题包括客观性试题和主观性试题,作答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6月13日(星期五)9:00至6月14日(星期六)17:00,进入面试的考生可以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面试准考证》

6月15日(星期日)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形式为结构化面谈,其中支医岗位含有专业知识内容,支教岗位面试过程中包含模拟授课环节。

考生如有疑问,可在5月6日至5月10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拨打招募岗位表中各岗位对应的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问答

01

我市“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享受哪些补贴?标准是多少?如何发放?

答: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每月发放工作生活补贴,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政策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服务满6个月的“三支一扶”人员,享受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工作生活补贴根据物价、同岗位人员待遇水平等动态调整,目前标准为第一年服务期每人每月4500元,第二年服务期每人每月5000元。一次性安家费补贴目前标准为3000元

02

“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享有哪些权利?

答:“三支一扶”人员在服务期间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办公和住宿等基本工作生活条件;享有与服务单位正式人员同等的休假待遇;可参加服务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和交流活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取得《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03

答:从2010年起,对支医的“三支一扶”人员实行以下优惠政策:

(一)到基层医疗机构服务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人员,两年服务期的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单位为本地区二级以上医院或医疗水平最高的乡镇卫生院。

(二)试用单位为其安排合适的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并确定年资较高、临床经验丰富的执业医师指导他们开展临床工作,提高他们的临床知识和技能。

(三)支医“三支一扶”人员试用期间,执行“三支一扶”计划有关管理规定,享受“三支一扶”人员的各项福利待遇。

(四)支医“三支一扶”人员试用期满后,区卫生健康部门应帮助他们办理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有关手续,确保他们能够顺利参加考试,为他们到基层医疗机构独立开展临床医疗活动创造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