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区公布中小学招生入学录取顺序!

发布时间:2025-05-07 13:26  浏览量:11

蓟州区城区直属小学、城区直属初中录取顺序

排序原则

1.先有房,后无房;先父母,后四老;先房屋产权证,后入住许可证;先人户统一,后人户分离。

2.同一类学生按照房屋产权证或入住许可证或户籍迁入的时间先后安排。

具体录取顺序

第一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统一;

第二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统一;

第三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且人户统一;

第四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且人户统一;

第五类:父母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六类:父母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七类:四老房产(有房屋产权证)但人户分离;

第八类:四老房产(有入住许可证)但人户分离;

第九类:城区直属学校区片内有户籍无自有住房。

说明

1.其他情况均排在第九类之后。

2.未按规定时间报名的均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下面还为大家整理了

天津市蓟州区

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

小学、初中阶段都需要

提前进行信息登记哦~

2025年蓟州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政策

小学阶段招生

▶招生对象

2025年入学的适龄儿童必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信息登记

小学入学适龄儿童家长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一年级信息登记”进行入学信息登记。相关部门、学校要切实做好设施维护、网络畅通、家长培训等保障工作,确保适龄儿童入学信息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小学入学信息登记自《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2025年招生方案之日起截止于5月25日,所登记的入学信息不再更改(选择在“津心办”APP进行线上报名的可不进行信息登记)。

▶报名方式

家长可结合实际情况选择线上或线下一种报名方式办理即可。

①线上报名:蓟州区今年启动“教育入学一件事”报名平台进行公办小学线上报名,同时延续往年线下到校报名方式。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家长实名认证后登录“津心办”APP,从“高效办成一件事”专区进入“教育入学”,进行线上报名操作。线上报名办理时间为5月19—25日(每日9:00—19:00)。如遇手机操作不便、网络不畅等情况,建议家长线下到校报名。

②线下到校报名。所有符合报名条件的适龄儿童家长(已在“津心办”APP完成线上报名的除外)须在5月24日(星期六)、5月25日(星期日)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小学报名。

▶录取结果查询

6月6日家长可登录“津心办”APP或《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相关说明

①天津外国语大学蓟州外国语学校(以下简称“蓟州小外”)小学部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投入使用,开设一至三年级。该校为公办小学,实行“六年一学位”的招生政策。因“蓟州小外”为新启用学校,2025年该校计划采用划定招生服务片区与随机派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招生。

②本区户籍适龄儿童需要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办理入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区外就学登记”。

③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延缓入学登记”。

公办初中招生

▶信息登记

①本区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本区办理升学的,依据房产证和户口本等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上填报应就读的公办初中学校。

②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办理升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六升七回蓟入学”信息登记。

③本区毕业的小学毕业生选择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办理升学的,从《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入学”专区进入“入学其他业务”,进行“区外就学登记”。

时间安排:自《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发布2025年招生方案之日起至6月15日。

▶到校报名提交手续

本区小学毕业生原则上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报名。城区以外就读的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如有意愿升入直属初中,家长需持相关手续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

在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就读的小学毕业生回本区升学的需在原学籍校做毕业处理并在规定时间向原就读小学提出回户籍地就读申请。

回蓟州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升入乡镇初中的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升入直属初中的到所属学区片直属初中报名。

不符合升入直属初中条件的直属小学毕业生和不符合升入就读校所在乡镇初中条件的乡镇小学毕业生,需完成《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的信息登记确认,然后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中心学校报名。

时间安排:6月14日至6月15日。

▶录取结果查询

6月27日家长可登录《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进行查询。

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

▶招生范围

第一中学初中部招收具有城区直属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网上报名

第一中学初中部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到校报名提交手续

报名第一中学初中部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到所属学区片初中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手续(注:不需要去第一中学初中部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手续)。

时间安排:6月14日至6月15日

▶录取方式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其他学校就读;未被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6月27日

▶录取结果查询

随机派位结束后,现场上传数据至《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6月27日家长可登录该平台进行查询。

晟楷中学(民办初中)招生

▶招生简章

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必须真实、准确、清晰、规范、合法。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应包括学校基本情况、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流程、收费标准、办学特色等。民办学校招生简章须报区教育局审定,同时通过多种形式面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招生范围

晟楷中学招收具有本区小学学籍的毕业生。

▶网上报名

晟楷中学招生实行网上报名。报名的小学毕业生须在《蓟州区中小学入学转学管理平台》填报志愿。第一中学初中部、晟楷中学两所学校不能同时填报,只能选报1所。

▶到校报名提交手续

报名晟楷中学的小学毕业生必须到所属学区片公办初中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相关手续(注:不需要去晟楷中学提交房产证和户口本等手续)。

时间安排:6月14日至6月15日

▶录取方式

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学生直接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采取随机派位方式确定学生入学。已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予安排公办初中就读;未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依据家长提供的入学手续安排进入所属学区片公办初中就读。随机派位工作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检监察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和家长代表等进行全程监督,保证过程规范严谨、公开透明。

时间安排:6月27日

▶录取结果查询

▶相关说明

民办学校在区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与范围内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校要严格落实《市委教育工委 市教委关于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民办学校的通知》(津教政〔2019〕24号)要求,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依法保障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到蓟州区育才学校登记入学;确实不能入学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根据残疾类别和教育需求,由育才学校和相关学校实施送教上门服务。特殊教育学生不实施网上信息登记,家长于5月24日至25日持相关手续到蓟州区育才学校进行报名。

线下报名手续

▶直属学校报名手续

1.“人户统一”适龄儿童少年:需提供户口薄(包括蓝印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或土地使用证);渔阳镇各村户籍无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证的,需提供户口薄和村委会开具的证明。

2.“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少年:有城区户籍但在城区无自有住房的需提供户口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城区内有自有住房但为城外乡镇户籍或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需提供户口薄、房屋产权证;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3.“随四老”适龄儿童少年:学生的父母无自有住房,且学生、学生的父亲或母亲、学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一个户口薄上的,需提供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产权证、户口薄、学生父母双方的《天津市不动产登记记录查询结果》,然后按学生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所属学区片学校登记,最终入学结果,由教育局根据各校招生情况统筹安排。

▶乡镇学校报名手续

1.本乡镇户籍的需提供户口薄。

2.跨乡镇务工的需提供户口薄、合法居所证明(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所在务工单位出具的务工者工资证明或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居住证持有人随迁子女报名手续

1.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或电子居住证)。

2.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原件。

3.居住证持有人及其随迁子女在本区合法居所证明,包括居住证持有人自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与配偶、父母、子女共有住房房屋产权证原件或居住证持有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原件。在城区以外灵活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需提供村委会开具的房屋租赁证明。

4.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区务工就业证明:经商的需提供工商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件;务工的需提供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

5.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养老和医疗险)。

手续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