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金台区人民检察院联合北首岭博物馆开展文物保护法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25-06-15 02:03  浏览量:8

每年6月的第二个星期六是中国的“文化和自然遗产日”,该节日自2017年起由国务院设立,旨在传承和保护文化遗产与自然遗产。在第九个“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来临之际,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结合文化“寻保传”专项活动要求,联合宝鸡北首岭博物馆围绕文物保护在区市民中心广场开展了法治宣传活动。

本次法治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学习宣传贯彻文物保护法,阔步高质量发展新征程”。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和宝鸡北首岭博物馆在广场悬挂宣传横幅,向市民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公益诉讼检察》小册子和北首岭博物馆宣传资料,并设置咨询服务台由检察干警对市民提供法律服务。通过法治宣传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认识到文化遗产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文明绵延传承的生动见证,是连结民族情感、维系国家统一的重要基础。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公民我们每个人都应积极参与文化遗产保护活动,用实际行动践行“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法治理念。

金台区人民检察院将携手辖区相关文物保护单位,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将公益诉讼检察履职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深度融合,继续做好文化“寻保传”专项工作,助力陕西物质文化遗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让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新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