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5人!宜春两地公开选调
发布时间:2025-06-19 19:02 浏览量:45
2025年袁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畅通干部交流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区公开选调49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9人。具体职位详见《2025年袁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全区在编在岗的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卫健系统人员限报考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岗位),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政策性安置的退役士兵可放宽至大学专科学历;
4.除选调职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外,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1984年6月18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或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报考锦源新区岗位的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1979年6月18日以后出生),选调后5年内不能调离。
5.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视为合格);
6.须在我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满3周年(教育系统、卫健系统须满5周年),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8日;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对选调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5年6月18日);
7.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考生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试用、办理调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本次选调工作由区人社局组织实施,区纪委监委负责全程监督。
(一)报名、资格审查
开考比例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则相应核减选调计划数,如该岗位计划1人,则取消该岗位计划,该岗位考生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于6月27日15:00-18:00进行现场改报,逾期未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改报期间不接受未报名人员报名。报名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
1.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时间:2025年6月26日上午8:30-6月27日上午12:00。
3.地点:袁州大厦0212室。
4.需提交的资料:
①《2025年袁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3)、一张一寸近照;
②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③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④《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5);
⑤近三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党组盖章);
⑥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由报考人员自己承担。
(二)笔试
1.领取笔试准考证(携带1张1寸近照)
时间:2025年7月4日(8:30-12:00;14:00-17:00)
地点:待定。
2.笔试内容:笔试采用闭卷形式。笔试科目一科,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公文写作基础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满分100分,考生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三)确定入围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如遇末位同分的情况,一并入围面试。
(四)面试
1.领取面试准考证(携带1张1寸近照)
时间:2025年7月11日(15:00-17:00);
地点:待定。
2.面试内容: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及应急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100分。
3.面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
本次选调考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总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笔试总分)+面试成绩×(50÷面试总分)。例如:某考生笔试得分为90分,面试得分为80分,则该考生总成绩=90×(50÷100)+80×(50÷100)=85分。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六)体检
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实际面试人数未达到1:3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所在面试考场实际面试人员的平均分,方可作为体检的对象。考生考试总成绩出现相同者的,则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生因个人原因未到场体检或因本人原因无法完成体检全部项目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自负。体检时间另行安排。
(七)考察
体检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考察。用人单位派出2名及以上党员干部组成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当积极配合考察组工作,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考察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进行。如考察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造成的岗位空缺,该岗位可递补一次。根据考察情况,经集体讨论研究后确定拟选调人选,告知选调考生,并将拟选调人员情况报至区人社局。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选调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九)试用
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间不转移人事、编制和工资关系。
(十)办理手续
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办理调动手续;不胜任的,不予选调。选调人员在新单位最低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限内不得调离选调单位(组织调整或政策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选调在专业技术岗位的人员,原已获聘专业技术资格的,在新单位按有关规定重新聘任;对未获得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资格后按有关规定聘任。
(三)考生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聘用资格,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考生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得参加袁州区各类选调考试。
附件:
1. 2025年袁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 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 2025年袁州区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4. 报考注意事项
5. 诚信报考承诺书
6. 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样稿)
(附件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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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春市袁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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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县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
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46人。具体职位见《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选调范围
面向全县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在编在岗全额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含中学、城区小学教师和医护人员),部分岗位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详见附件1: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006年1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需通过公开招聘考试或国家政策性安置方式进入事业单位。
(二)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岗位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4.近3年来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参加工作不足3年的,除试用期不定等次外,其余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
5.须在编在岗工作满2年(“三支一扶”、大学生基层专干、定向培养等人员按规定服务期执行,特岗教师须任教满6年);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不得报考的情形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予刑事处罚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的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6.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7.尚在试用期内的;
8.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报考人员不得报考应聘后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9.主管部门因工作需要,不同意参加选调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报考注意事项
1.专业要求
选调职位条件中的学科专业按照《学科专业目录汇编》设置,专业名称后括号中的数字为学科专业代码。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名称和代码必须与选调职位要求一致,请特别注意区分学术硕士和专业硕士代码。具体专业要求参照《宜春市事业单位2025年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执行。
2.关于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要求
以非最高学历专业报考的,需提供符合选调职位对应层次专业所要求的毕业证书。
3.关于职位条件中的年龄要求
职位要求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的,报考人员须为1985年8月31日后出生。其他年龄段要求,以此类推。
4.关于涉及工作经历及其他期限的要求
计算岗位要求工作经历或其他期限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8月31日。
5.关于《报名表》盖章要求
《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中“所在单位意见”栏,由报考人员编制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单位公章;“主管部门意见”栏,由报考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主要领导签署“同意报考”,加盖主管部门党组(党委)章。
6.关于诚信考试及报考要求
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及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件、证明等相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如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一经发现取消录用资格,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进入考察环节后,无正当理由放弃的,记入报考人员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参加宜丰县各类选调考试。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选调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现场报名与资格审查一并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5年6月24日至6月25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名须携带以下资料(核原件、收复印件):
1.《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与报名表同底版1寸照片2张;
3.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学历查询认证材料;
4.《诚信报考承诺书》(附件3);
5.近3年年度考核备案表复印件(应注明“此件系原件的复印件”、经办人签名、时间、所在单位党组盖章);
6.职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工作经历证明材料由所在单位开具。
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职位报考条件,认真填写报名信息,每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因报考人员自身原因导致不能在规定时间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本次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开考比例原则上为1:3,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经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同意,开考比例可调整为1:2。选调计划为2个及以上的岗位,报名人数仍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相应核减选调计划。选调计划为1个的岗位,对报名人数仍达不到1:2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该岗位报考人员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于6月27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改报一次,重新报送《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到县委人才办,逾期没有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对反映有不符合报考条件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
(二)领取笔试准考证
时间:2025年6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地点:县委人才办(行政大楼530室)。
报考人员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笔试
本次公开招聘所有岗位采取笔试+结构化面试的形式。
(一)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5年7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具体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笔试。
(二)科目和内容。笔试考试科目为一门,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侧重考查考生政治理论水平、综合基础知识、写作能力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
(三)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职位选调计划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未达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入围面试人员。确定入围面试人员时,如遇末位同分,一并入围面试。
五、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总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70分。主要测试综合素质、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性等。
(一)公布入围面试人员名单。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后在“宜丰党建”进行公布。
(二)递补面试人员。因入围面试人员自愿放弃产生的缺额,从本岗位未入围面试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递补。无人可递补时,组织现有入围考生面试。递补后达不到1:2面试比例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所在考场所有面试考生的平均分,方可列为考察对象。
(三)领取面试准考证。报考人员到县委人才办领取面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为2025年7月12日(星期六)上午,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六、总成绩计算办法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为100分,合计总分200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七、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公开选调人数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对象。考试总成绩相同者,按面试成绩的高低确定体检对象。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法律法规对体检项目和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时间另行安排,体检费用自理。
(二)考察。体检合格后,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以及选调职位匹配度进行全面考察,突出政治标准,深入考察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情况,重点考察政治理论学习情况、制度执行力、履职能力、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
(三)递补。考察和体检阶段,拟录用人员放弃选调、考察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八、公示、试用和办理相关手续
(一)公示。拟选调人员名单在“宜丰党建”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二)试用。公示期满,选调单位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进行3个月等额试用。试用期内,不转移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
(三)办理手续。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对试用不合格或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选调资格,不再递补。 公开选调人员职称聘任按照人社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
1.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职位表
2.宜丰县2025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
3.诚信报考承诺书
4.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证明材料
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附件1-5)
中共宜丰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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