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蛋糕买10元送5元,一称一斤,这到底10元一斤?还是15元一斤?

发布时间:2025-07-16 03:30  浏览量:31

星期六的下午我出去办事正巧路过老公常买鸡蛋糕的那家蛋糕店。

该店门口正在修路,但这似乎并不影响门口排队购买各种糕点的人们,只是那天排队的人没有往常那样长,我知道老公喜欢吃这家的鸡蛋糕,所以我就毫不犹豫地加入了购买的行列。

这家的糕点品种很多,但让它一炮走红和主打的一直都是鸡蛋糕,老公在附近上班时就经常购买,直到退休多年后的今天只要他经过这里照旧是必买,这早已养成了习惯,弄得我到现在也成了这样。

这家的鸡蛋糕对外一直宣传的都是买十元送五元,但具体多少钱一斤到现在我都不知,每次都是付了钱掂着就走,糊里糊涂的。

那天我正在排队,正好有个穿着工作服的女营业来柜台外抹柜台,于是我就顺嘴问了一句:“老师,你们买十元送五元的鸡蛋糕到底卖多少钱一斤?”

“划9.9元一斤。”她不加思索很老道地回答。

我表达过谢意后就在心里盘算着:“那我今天还是买十元钱的吧,能买一斤半,天热不宜买多。”

我注意到排在我前边的人几乎都是购买鸡蛋糕的,偶尔会有人在购买鸡蛋糕的同时连带着再买些其它品种。

称称的营业员手脚麻利、速度飞快,她心里非常有数,你要十元的,她就数着数往塑料袋是装,大差不差,只会多不会少,基本上都会多出那么几毛钱的,不添也不去,有多少算多少,我要十元的,实际我支付的是10.54元。

我购买的鸡蛋糕是刚做出来的,但我掂在手中怎么感觉都不像有一斤半,“莫非是刚出炉的压称?”我心里一直在犯嘀咕,回到家我率先拿来称称了称,一斤多一点。

“这分明就是十块钱一斤吗?纯粹是在玩文字游戏!”我有种被愚弄的感觉,可我转念一想:“不对呀?商家宣传的是买十元送五元,言外之意就是我买的是十五元的,那这鸡蛋糕到底是十五元一斤呢?还是十块钱一斤?”,这显然是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有明文规定:销售商品要明码标价!而该商家却在玩文字游戏!

印像中我曾写过关于这家店卖鸡蛋糕的宣传情况,我一翻找果真去年写过,当时也是买十元送五元,一称一斤重。

这不由地让我想起之前我在该店购买另一种糕点的事情来。

有一次我去该商家购买鸡蛋糕,我顺带着又买了其它一种糕点,我见糕点上的标价大概是二十八九元那样,时间久了我只是记个大概,当时我让称二十八九元的,结果营业员只给我称了半斤,我纳闷,营业员提醒我标价牌上标注的是半斤的价格,我仔细瞧才发现标价牌上的价格标注的很大,而斤数的字体很小,显然商家有故意的嫌疑,约定成俗的标价都是按斤和公斤,而该商家按半斤标注,这明显会让人引起误解!

我决定进行投诉,我连打几个电话好不容易打通一个还告诉我让星期一再打,我很震惊却又无可奈何,这就是五个局合并成一个局的后果,要知道之前的投诉电话星期和节假日都是畅通的,包括春节都畅通无阻。

到了星期一我有些许的犹豫,但我最终还是拨打了投诉电话,我特别强调仅仅是投诉,而不是举报,因为投诉仅仅解决问题,而举报只要有违法行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查处。

我心里非常明白:该商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十四的规定,按照该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如果违法行为成立的话处罚是非常严重的,这不是我愿意看到的,我的意思很明白: 现在生意不好做,不想让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处罚,但必须让商家以此为戒引起重视,及时纠正违法行为,做个诚信经营的守法商户。

今天上午我接到了受理投诉的相关部门的电话,你猜怎么着?戏剧性的一幕发生了,对方居然是我曾经的同事!真是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呀,这真的出乎了我的意料之外,为避嫌,我在考虑用不用撤诉?

说实话我可想知道相关部门是如何处理这个问题的?也想知道他们是如何定性商家的这种行为的?是否与我的判断一致?

罢罢罢,一切顺其自然吧,投诉、举报商家的不规行为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作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也值得提倡,顺其自然、顺势而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