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鞋|一些可以行万里路的夏季一脚蹬
发布时间:2024-05-31 18:32 浏览量:57
上周与朋友见面,她讲七月要去新疆研学、每日起码两万步打底,让我推荐好穿好走适合拉练的鞋。我问她穿衣风格如何,她冷静地回答是精致的对立面。于是我率先放心地甩过去年底写的这篇《朴素买|鞋柜里穿够1000小时的单品》,然后准备在此基础上增加两双可以服务于普罗大众的夏季轻便一脚蹬。翻看鞋子说明时,我留意到暇步士竟然把我“1000小时单品”系列这个1000小时也写入了自己的品牌态度中:说提倡消费行为的可持续性,对每一次购买负责,考虑清楚鞋子的穿着效率(是否够足够百搭和经典、可以穿够1000小时)、对搭配和环境的可持续后,再出手。这样身体和心理都更踏实。
估计许多同时代的北京孩子都差不多,对暇步士的启蒙全部源于被家长逮着去中友、百盛这些老牌购物中心买一双区别于自己运动鞋之外的、稍显正式的休闲鞋。
很多年后我因为骨折去积水潭复健时才知道,只是软对足部甚至小腿毫无保护力,以至于虽然我自己很爱穿舒服的运动鞋/平底鞋,但从他的视角看我的脚,就好像看着那种长期处于惊恐状态的人一样,是常年无法放松的形态。可想而知我妈妈的脚要是拿给他看,将会是何等的糟糕啊。所以,几双轮换着穿的暇步士便鞋就成为超级节俭的妈妈少有的贵物。我们一家也因此形成了某种固定的购物习惯:想要买真正舒服又足够支撑、拿来行万里路的鞋,就会目不斜视地直接走进暇步士。基于经年累月的穿着,今年夏天,我来推荐这几双:
这两双鞋在我看来都是勃肯鞋的一种变体,它们首先舒适到爆炸。
她们争取和抵制许多东西啊,其中包括大规模的时尚营销,认为那是父权社会的邪恶工具。也正因为如此,那时的女权主义者留给大众一些鲜明的刻板印象:不除体毛、不化妆、不打理头发还烧掉胸罩什么的。还因为她们游行的时候都穿着勃肯鞋,所以这种德国制造的、土头土脑的鞋子就迅速成为女性解放论者的标志性装扮。在德国出生的美国设计师Margot Fraser回乡探亲时血脉觉醒、对它一见钟情,把勃肯鞋带回美国并四处寻觅可以将之推广开来的合作伙伴。几乎所有的鞋店老板都因它“丑得惊人”而拒绝,最后是一间健康食品店店主发现了它舒适合脚的优点,勃肯鞋终于得以在美国落脚。我读到这个故事时非常惊讶,因为记得2005年去英国留学时在Cardiff市中心的鞋店门口买了人生中第一双勃肯鞋,鞋型是madrid,它被随意地扔在门口一堆鞋中间,贴着打折标签无人问津。我本着穷且入乡随俗的融入态度将它抱回家,却在每次想试着穿它出门时都被那种硬底硬面卡得如割肉般滋哇乱叫,最终它的命运是被我几年后打包带回北京,在鞋架上摆放一阵、觉得时长足够对得起自己良心后扔掉了。但不管怎样,文化潮流沉沉浮浮,勃肯鞋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与更新换代,不但在时尚界也迎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还突破了品牌,由一个品牌转变为一种各个品牌们都会采纳制作的鞋型,区别彻底在于舒适度和实穿性。
这个淡淡的驼色也非常优雅第一在于外形。我其实在相当长时间内都是反凉拖穿着者,主要因为凉拖穿上很容易趿拉着走,整个人显得精气神儿欠奉;再就是它因为不那么跟脚,更适合遛弯这种非正式场合,对于日常穿搭的场景包容性有限,因此我拥有的凉拖屈指可数。
好比去年我穿他家loafer可以在瑞士小镇环葡萄田上山下山暴走10小时那样,虽然脚踩这种凉鞋出门时你就知道不会是什么暴走场景、最多逛逛街之类的,但只要选对尺码,它就是你怎么走都不错位、绝不打脚和掉跟儿的绝佳选择。
去年买的loafer可以暴走十公里遛狗不掉跟儿,把我震了往年因为实在受不了室内外的温差,以及常将老祖宗“寒从脚心来”的教诲放在心中,我是真的很少穿纯粹的从脚趾到后跟儿全露凉鞋的,但今年北京五月热得出奇飞快,在34度还坚持不开空调的日子里,我也悄默声儿背叛了老祖宗。
找到适合自己的品牌,钉死,只要质量在线就会一直买下去,这也是我的消费观之一。
一是在鞋底前脚掌内置舒软减震垫,后跟处内置了高弹的减震柱,相当于把人在行走中最容易受伤、也最需要支撑的两个脚底位置做了环绕式保护和舒缓处理。
多亏我俩鞋码相同且我是她嘴里的败家娘们,所以每次明目张胆买来其实也适合她穿的新鞋,自己先偷偷把鞋磨合得刚好柔软舒适,就假装不喜欢送她穿了。
和妈妈一起穿出门,旧款(上)和新款(下)的对比之前看过一个纪录片,说英女王在世时从不穿新鞋,都是有专人把新鞋穿软穿服帖再上脚。从这个角度来看,我就是我尊贵妈妈的新鞋试穿员小李,一生致力于让妈妈穿上恰到好处的“新鞋”。
阿甘鞋显然是一个昵称,它的原型版本是Nike Cortez,1994年汤姆·汉克斯在经典电影《阿甘正传》中穿着它跑遍全美,从此这款鞋就如上面的勃肯鞋和德训鞋差不多,成为一个经典设计,不少顶奢品牌也是非常狂热的阿甘鞋再设计爱好者。
这里我想说的,是Nike Cortez这个鞋型在刚被美国俄勒冈大学田径训练教练William J.Bowerman带领明星长跑运动员Phil Knight尝试着设计时,实际上是源于Bowerman的突发奇想,将一块橡胶底放在妻子的华夫饼机下加热,由此发明出著名的华夫饼底。这个软垫让脚部产生缓冲、并增加了摩擦力,从而实现了运动鞋的重大突破、造福于顶级运动员。今天我们看到的许多阿甘鞋型,虽然早已从运动场步入日常生活,但都或多或少地保留有经典的阿甘鞋特色:比如前两代阿甘鞋那种轻便的尼龙鞋面、以鞋侧的刺绣图标去模仿或替代原版的鞋侧标,还有T字鞋头和相对更瘦长的鞋身。
一是为了给T字鞋头增加了防撞防护工艺,有效防踢、保护了脚趾;再就还是在脚底,鞋底采用了经过发泡工艺的橡胶+橡胶底片,轻便舒适;棋盘格纹路的设计纯粹是从增加脚底与地面的摩擦力出发,一方面耐磨增加鞋子寿命,另一方面止滑在下雨时可以保持行走稳定性、避免滑倒受伤。这些都是不咋呼却以人文本、以穿着性能为出发点的实诚设计。
如今我可以以一只登机箱所盛之物完成20天的异国旅行,衣服、鞋子都挑与自己磨合到最佳状态的,不戴珠宝,只留一只机械腕表。出门在外已是最大消耗,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遭遇到寒冬烈日时,穿戴紧这些多年旧物,就如亲人全数在身边,以不变应万变。直到永远永远。
估计许多同时代的北京孩子都差不多,对暇步士的启蒙全部源于被家长逮着去中友、百盛这些老牌购物中心买一双区别于自己运动鞋之外的、稍显正式的休闲鞋。
很多年后我因为骨折去积水潭复健时才知道,只是软对足部甚至小腿毫无保护力,以至于虽然我自己很爱穿舒服的运动鞋/平底鞋,但从他的视角看我的脚,就好像看着那种长期处于惊恐状态的人一样,是常年无法放松的形态。可想而知我妈妈的脚要是拿给他看,将会是何等的糟糕啊。所以,几双轮换着穿的暇步士便鞋就成为超级节俭的妈妈少有的贵物。我们一家也因此形成了某种固定的购物习惯:想要买真正舒服又足够支撑、拿来行万里路的鞋,就会目不斜视地直接走进暇步士。基于经年累月的穿着,今年夏天,我来推荐这几双:
独角兽女孩&丸子小姐
勃肯鞋的变体
题外话,为鞋子起花名估计是为了方便消费者直接跟店员报款查找、省去俩人对着手机确认一串字母数字组合时大眼对小眼的麻烦,但这个花名真的起得很好,以后别再起了。这两双鞋在我看来都是勃肯鞋的一种变体,它们首先舒适到爆炸。
她们争取和抵制许多东西啊,其中包括大规模的时尚营销,认为那是父权社会的邪恶工具。也正因为如此,那时的女权主义者留给大众一些鲜明的刻板印象:不除体毛、不化妆、不打理头发还烧掉胸罩什么的。还因为她们游行的时候都穿着勃肯鞋,所以这种德国制造的、土头土脑的鞋子就迅速成为女性解放论者的标志性装扮。在德国出生的美国设计师Margot Fraser回乡探亲时血脉觉醒、对它一见钟情,把勃肯鞋带回美国并四处寻觅可以将之推广开来的合作伙伴。几乎所有的鞋店老板都因它“丑得惊人”而拒绝,最后是一间健康食品店店主发现了它舒适合脚的优点,勃肯鞋终于得以在美国落脚。我读到这个故事时非常惊讶,因为记得2005年去英国留学时在Cardiff市中心的鞋店门口买了人生中第一双勃肯鞋,鞋型是madrid,它被随意地扔在门口一堆鞋中间,贴着打折标签无人问津。我本着穷且入乡随俗的融入态度将它抱回家,却在每次想试着穿它出门时都被那种硬底硬面卡得如割肉般滋哇乱叫,最终它的命运是被我几年后打包带回北京,在鞋架上摆放一阵、觉得时长足够对得起自己良心后扔掉了。但不管怎样,文化潮流沉沉浮浮,勃肯鞋经过了几十年的发展与更新换代,不但在时尚界也迎来了自己的高光时刻,还突破了品牌,由一个品牌转变为一种各个品牌们都会采纳制作的鞋型,区别彻底在于舒适度和实穿性。
所以同样的鞋垫技术也用在了可以穿春夏秋三季的这双丸子小姐上:经典的勃肯式包头鞋型,绒面,鞋底用了一个环保椰丝+eva的组合大底。除了在理念上的环境友好/节能环保外,因为是软底,所以对穿鞋人的方便很大:你不需要什么磨合期,上脚就走。
个人认为这双鞋的性格特色是可爱和憨憨的,我以前从没考虑过,但今年发现它特别适配各种各样的七八九分裤。在不想穿loafer或穿loafer不停掉跟的时候(非常多),所有脚后跟儿不太富余的女孩都可以把它列为重要替换选手。
开心奶茶
超轻且跟脚的凉鞋
说到掉跟儿和脚后跟不太富余这件事,就不得不快速表个态:暇步士的loafer和凉鞋都是来报恩的,因为它们可以伴你行万里路的同时绝不掉跟,所有穿loafer和脚后跟绑带凉鞋出门没走两步就不得不趿拉着走的姐妹都懂我在说啥。好比去年我穿他家loafer可以在瑞士小镇环葡萄田上山下山暴走10小时那样,虽然脚踩这种凉鞋出门时你就知道不会是什么暴走场景、最多逛逛街之类的,但只要选对尺码,它就是你怎么走都不错位、绝不打脚和掉跟儿的绝佳选择。
找到适合自己的品牌,钉死,只要质量在线就会一直买下去,这也是我的消费观之一。
飞儿和热情马卡龙
适合四季穿着暴走的德训/阿甘鞋
但其实为朋友推荐的去新疆暴走鞋,主要还是指这一双德训一双阿甘鞋组合。一是在鞋底前脚掌内置舒软减震垫,后跟处内置了高弹的减震柱,相当于把人在行走中最容易受伤、也最需要支撑的两个脚底位置做了环绕式保护和舒缓处理。
多亏我俩鞋码相同且我是她嘴里的败家娘们,所以每次明目张胆买来其实也适合她穿的新鞋,自己先偷偷把鞋磨合得刚好柔软舒适,就假装不喜欢送她穿了。
阿甘鞋显然是一个昵称,它的原型版本是Nike Cortez,1994年汤姆·汉克斯在经典电影《阿甘正传》中穿着它跑遍全美,从此这款鞋就如上面的勃肯鞋和德训鞋差不多,成为一个经典设计,不少顶奢品牌也是非常狂热的阿甘鞋再设计爱好者。
这里我想说的,是Nike Cortez这个鞋型在刚被美国俄勒冈大学田径训练教练William J.Bowerman带领明星长跑运动员Phil Knight尝试着设计时,实际上是源于Bowerman的突发奇想,将一块橡胶底放在妻子的华夫饼机下加热,由此发明出著名的华夫饼底。这个软垫让脚部产生缓冲、并增加了摩擦力,从而实现了运动鞋的重大突破、造福于顶级运动员。今天我们看到的许多阿甘鞋型,虽然早已从运动场步入日常生活,但都或多或少地保留有经典的阿甘鞋特色:比如前两代阿甘鞋那种轻便的尼龙鞋面、以鞋侧的刺绣图标去模仿或替代原版的鞋侧标,还有T字鞋头和相对更瘦长的鞋身。
一是为了给T字鞋头增加了防撞防护工艺,有效防踢、保护了脚趾;再就还是在脚底,鞋底采用了经过发泡工艺的橡胶+橡胶底片,轻便舒适;棋盘格纹路的设计纯粹是从增加脚底与地面的摩擦力出发,一方面耐磨增加鞋子寿命,另一方面止滑在下雨时可以保持行走稳定性、避免滑倒受伤。这些都是不咋呼却以人文本、以穿着性能为出发点的实诚设计。
如今我可以以一只登机箱所盛之物完成20天的异国旅行,衣服、鞋子都挑与自己磨合到最佳状态的,不戴珠宝,只留一只机械腕表。出门在外已是最大消耗,无论身体还是心理遭遇到寒冬烈日时,穿戴紧这些多年旧物,就如亲人全数在身边,以不变应万变。直到永远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