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警面试通告
发布时间:2025-07-17 01:34 浏览量:34
根据《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司法警察协警面试工作方案》要求,现将面试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5年7月19日(星期六)。
2.面试地点:玉林市人民检察院(玉林市玉州区一环北路451号)。
二、面试方式及注意事项
1. 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语言表达能力、综合素质能力、业务素质能力等。面试满分为100分。
2. 面试于2025年7月19日上午8:00开始,请考生于面试当天上午7:30前到面试候考室报到、抽签,并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依次进行面试。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面试候考室设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办公楼15楼1号会议室和2号会议室。
3. 面试不收取任何费用。考生交通、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因停车场地有限,所有考生车辆不得进入面试地点,请在面试地点外自行解决停车问题。
三、面试成绩公布
面试全部结束后,面试成绩当天在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服务中心门口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招聘计划的岗位和人数,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人员名单,由我院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我院已通过报名时考生预留的电话号码,将资格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考生,未按时回复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愿放弃本次面试资格。
本次面试通告由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政治部0775―2593678。
监督电话:玉林市人民检察院机关纪委0775―2593629。
附件:考生面试须知
玉林市人民检察院
2025年7月15日
考生面试须知
一、考生须于面试当天7:30前进入候考室报到。凡未在面试当天上午8:00前到达候考室的,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进入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居民身份证验证。
二、考生必须遵守面试考场纪律和要求。自觉维护考场秩序,服从主考官和工作人员的管理,诚信参加面试,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
三、考生不得穿制服或穿戴有特别标志的服装参加面试。
四、考生要按规定时间进入候考室签到并抽签,按抽签确定的面试序号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剩余签号为该考生面试序号。
五、考生在抽签前要主动将各种电子、通信、计算、存储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严禁将手机等禁止使用和携带的设备带至候考室座位或面试室内。如有违反,给予取消本次面试资格处理。
六、考生在候考过程中不得随意出入候考室,因特殊情况需出入候考室的,须有候考室工作人员专人陪同监督。
七、考生在面试时不得携带任何与面试有关的物品和资料进入面试室;面试结束后,不得将题本和草稿纸带出面试室。如有违反,给予本次面试成绩无效处理。
八、考生在面试时,只能报自己的面试序号,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面试室内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准考证号、工作单位等相关个人重要信息。凡考生透露个人重要信息的,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九、考生面试结束后,要听从工作人员管理,不得返回候考室,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外泄露试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