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举报补班反遭&14天年假一夜蒸发, 劳动部门紧急出动

发布时间:2025-09-29 02:10  浏览量:19

一次针对周末补班的员工举报,竟意外引爆了一场更为剧烈的“假期风暴”。近日,深圳一家公司被曝出,在补班计划被劳动部门叫停后,转而宣布取消包括14天年休假在内的所有额外假期。这一“匪夷所思”的连锁反应,不仅让公司内部员工目瞪口呆,也迅速冲上热搜,引发全网对于劳动者权益与企业用工自主权边界的热议。目前,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事件源于一场台风。据网友爆料,此前因台风天气,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的这家公司曾给员工放假,但这耽误了正常的生产工期。为此,公司发出通知,要求员工在9月27日(星期六)统一补班一天,以弥补因台风造成的工时损失。

图片来源于大象新闻

然而,这项看似常见的“补班”安排,并未得到所有员工的认同。有员工认为此举不符合相关规定,遂向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了投诉举报。据悉,劳动部门在接到投诉后,与公司方进行了沟通。

沟通的结果出乎所有人意料。爆料称,公司方在与劳动部门沟通后,决定接受意见,取消了9月27日的强制补班。但紧接着,公司做出了一个让员工们更加难以接受的决定:“顺手”取消了公司制度中规定的、超出国家法定假期之外的额外福利假期——这其中包括圣诞节、万圣节等节日休假,以及长达14天的公司额外年休假。这一决定,意味着员工的带薪休假天数将大幅缩水,直接触及了每个人的核心利益。

图片来源于温岭肥肉包

这起纠纷的核心焦点在于“法定假期”与“福利假期”的区分。

· 法定带薪年休假:根据我国《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必须按照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假工资报酬。 这意味着,法定年休假是受法律强制保护的,企业不能随意“取消”。

· 企业福利假期:而像圣诞节、万圣节等非中国传统节日假期,以及公司自愿提供的、多于法定天数的年休假,通常被视为企业为吸引人才、提升员工福利而设立的“福利假期”。这部分假期的设置和取消,企业通常拥有较大的自主权,除非这些假期明确写入了劳动合同或经过民主程序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章制度中。

在此次事件中,被取消的14天年假性质尤为关键。如果这14天是包含法定年假在内的全部年假,那么公司的做法涉嫌违法;如果这14天是公司在法定年假基础上额外提供的福利假,其取消的合法性则需依据公司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约定来判断。

针对这起引发广泛关注的纠纷,深圳市龙岗区南湾劳动监察部门的工作人员已于9月27日作出了初步回应。

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已经联系了涉事公司了解情况。公司方向劳动部门提供了一种说法,称“过年的时候有休15天的超长假期”,暗示此次假期调整或许与此有关联,双方在沟通理解上可能存在偏差。目前,劳动监察部门的同事已经前往该企业,正在进行进一步的跟进调查,以核实具体细节,厘清事件真相。

图片来源于温岭肥肉包

官方的及时介入,为这起罗生门般的纠纷带来了解决的希望。劳动部门的调查结果,将成为判断公司行为是否合法合规的关键依据。

一次普通的补班争议,最终演变成关乎所有员工全年休假的“大手术”,这背后暴露的是劳资关系中沟通的脆弱与规则的模糊。企业的福利是否可以因一事不满而“一键收回”?劳动者的权益底线又在哪里?这场“假期保卫战”最终将如何落幕,不仅牵动着该公司员工的心,也为我们审视职场规则提供了一个鲜活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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