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休和补休有什么区别?

发布时间:2024-09-29 21:05  浏览量:3

调休:是调整休息时间的意思。从我国现行规定看,国务院有权调整全民的休息时间,企业有权调整企业内部的休息时间。所谓的“调休”是指将某个特定的公休日调到其它时间,这实际上是国家或企业利用公权力或管理权直接改变了公休日的日期,将一个不属公休日的日期直接改为公休日。

以本次国庆假期为例:

放假时间:10月1日(星期二)至10月7日(星期一),共计7天。

调休安排:9月29日(星期日)和10月12日(星期六)需正常上班。

企业内部的“调休”特殊工时制中的“调休”:《劳动部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六条规定,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

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补休:顾名思义,是弥补休息时间的意思。它是指该休息而未休时,事后用其它时间来弥补之前该休而未休的时间。这通常用于弥补劳动者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等特定时间内的加班时间。

199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将“补休”写入法律,《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

所以,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补休”是用来弥补劳动者在休息日正常工作而失去的休息时间。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

编辑|人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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