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0 10:08  浏览量:4

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职评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工作通知

按商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洛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商人社函[2024] 147号)要求,现就镇安县2024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县2024年申报副高级教师、一级教师职称评审人员(符合免讲人员除外)。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10月26日(星期六)早8:00。

2.地点:镇安县第三小学

三、答辩程序

1.按时报到。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务必于10月25日下午14时到县教体局人事股报到确认讲课信息,于10月26日早8:00准时到第三小学签到并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及答辩。未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答辩者视为自动放弃。

2.评委组成。由领导小组抽取评委,每组测试评委7人组成,由思想政治觉悟好、理论水平高、业务素质强(省、市、县教学能手及优秀教师为主)、公道正派的省教学能手或高级教师组成,设主评1人,评委在评委库中随机抽取。

3.测试程序。10月26日早8:00在测试点候考室统一抽取测试顺序,然后按顺序进入备考室抽取测试题目,备课30分钟后进入测试室,教育教学能力测试8分钟、答辩2分钟。

(1)测试方式:教育教学能力测试采取讲微课的方式进行,主要考核本人所申报职务的教育教学能力与水平。讲微课结束后随即进行答辩。

(2)使用教材

幼儿园五大领域为大班相应学科教材。

小学为四年级第一学期相应学科教材。

初中为八年级第一学期相应学科教材。

高中为高二年级第一学期相应学科教材。

(3)测试成绩

测试时,考官按《面试成绩评定表》内容评分。考官评分时独立进行评分,不能相互商量或暗示,体现独立性和公正性(只打总分)。评分采取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的办法,最后确定测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不四舍五入)。按申报职务(副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分组按成绩高低评定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

按照《陕西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相关规定》,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条件。中小学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测试等次不通知申报单位和本人。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0%,一般等次比例不低于10%。

四、注意事项

1.参加职称评审教育教学测试人员持本人身份证,于10月26日上午8:00前到指定地点报到。迟到30分钟以上不得进入测试点,并按自动放弃处理。

2.所有参加教育教学能力测试人员所需教材自备,讲课人员不得携带并使用其他任何备课辅助资料。

3.进入测试点后所有考生电话一律集中存放在候考室外,请所有考生将手机关闭或调至静音状态,候考、备课过程中不得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如若出现私自携带手机等电子产品者取消测试资格。

五、组织领导

1.为确保答辩活动顺利实施,成立镇安县2024年教师职称评审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教育教学能力测试工作,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孙 斌 县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朱荣纬 县教体局党委书记、局长

副组长:全登文 县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蒋国民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

季文庆 县教体局党委委员、县纪委监委驻科教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成员:汪 莉 县人社局专技股股长

张春红 县人社局专技股干部

陈建锋 县教体局人事股股长

王 博 县教体局人事股副股长

万明政 县教体局人事股干部

南 希 县教体局人事股干部

李 静 县第三小学校长

2.第三小学测试点考务后勤保障(考务办)工作由李静负责。

3.领导小组成员随时到各测试室做好巡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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