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22 16:54  浏览量:8

根据《聊城市公安机关2024年第四季度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简章》,现将笔试成绩和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

聊城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笔试阅卷工作已全部结束,现将笔试成绩予以公布。

为保证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经研究,确定笔试合格分数线为:笔试成绩不低于40分。

二、确定面试人员

招录机关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者中,职位招录人数10人及以下的按照职位招录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职位招录人数11人及以上的按照职位招录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笔试成绩并列人员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

入围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

三、面试安排

(一)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2024年11月23日(星期六)、11月24日(星期日),分上、下午场次进行。

上午6:30考生集合、点名,6:40组织考生抽签,面试开始时间为7:00左右;下午13:20考生集合、点名,13:30组织考生抽签,面试开始时间为13:40左右。

抽签结束前,考生未到场的,按缺考处理。

具体招录机关面试时间如下表:

2.面试地点:聊城市技师学院明德楼、行知楼(聊城市东昌府区光岳南路199号)。

报考莘县公安局面试地点:莘县实验初级中学(莘县文化街与新华路路口东100米)。

(二)注意事项

1.考生参加面试时,需带本人笔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

2.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路途时间,按要求准时到达,并注意交通安全。

3.请考生认真阅读《面试人员守则》(附件2),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要求,不得携带通讯工具进入面试场所,不得对外泄露试题信息。若有作弊行为,取消录用资格。

四、成绩公布和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情况

适时将在微信公众号公布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及进入体能测评人员情况。

附件:1.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面试人员守则

聊城市公安局

2024年11月21日

附件2

面试人员守则

一、考生须持笔试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原件(证件不齐全者不得进入考场)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严格遵守面试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按照面试程序和要求参加面试。

二、为确保面试工作顺利进行,建议考生提前10分钟到达面试考点。参加面试的考生应提前查询交通路线,合理安排出行时间,注意交通安全。面试当日上午6:40、下午13:30未到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期间,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面试人员将携带的所有通信工具、电子储存记忆录放等设备交由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在整个面试期间不得携带、使用,凡未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而随身携带,不论开机与否,一经发现作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在进入面试考场时,不得携带任何自带物品和资料。

四、面试人员在开考前进入候考室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候考期间,不得相互交谈和大声喧哗。

五、面试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场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笔试准考证号、工作单位和笔试成绩名次信息,不得穿着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参加面试,如有违反者,取消面试资格。

六、面试人员应在发出开考计时信号后开始答题,可在规定的答题时间内进行必要的准备和思考。在规定答题时间用完后,面试人员应停止答题。如规定答题时间仍有剩余,面试人员表示“回答完毕”,不再补充的,面试结束。

七、面试人员面试结束后要立即离开考场,由工作人员引领到休息室等候,等候期间须保持安静,待面试全部结束,主考官统一宣布成绩后离开考点。

八、面试人员不得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工作场所秩序,不得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不得威胁、侮辱、诽谤、诬陷、串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面试人员,不得有其他扰乱面试管理秩序和违反面试纪律的行为。违反面试考试规则和管理规定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终止面试程序、责令离开考点、不予面试评分、面试成绩为零分等处置。隐瞒真实信息、弄虚作假、考试作弊、扰乱考试秩序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将视情节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取消资格、限制报考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来 源:聊城公安公众号

外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