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知更鸟》父母正确的教育观,才是孩子一生中最大的财富
发布时间:2024-11-13 04:40 浏览量:8
书名:《杀死一只知更鸟》
作者:哈珀.李
2023 年 8 月 31 日,在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陶家村, 17 岁的云南籍少年黄某以支付房租为名,进入房东家中实施抢劫,连捅陶某数刀,致其死亡。(“8・31 浙江台州少年杀人案”)
2024 年 3 月 10 日,河北邯郸肥乡区北高镇张庄村 3 名初中生将同学王某某(殁年 13 岁)残忍杀害,并将尸体掩埋在蔬菜大棚里,待警方找到尸体时,王某某已面目全非。(“3・10 邯郸初中生杀害掩埋同学案”)
2024年11月2日21时50分许,14岁少年刘某乘坐电梯时对7岁女孩进行捂嘴并猥亵,导致其一度昏迷并短暂窒息,好在他将其抱出电梯时被路人发现后逃离现场,否则后果不敢想象。(“11・2 江西乐平少年猥亵案”)
未成年人犯罪长期以来都是社会关注的焦点,每发生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都会在网络上引起热议及深思。为什么在当今社会管理较为完善、教育资源丰富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抢劫、偷窃、猥亵、校园霸凌甚至杀人等案件还如此频发,这到底是法律的容忍,还是父母的放纵?我相信每个人都持有不同的看法。
“养不教,父之过。”
孩子刚出生时犹如一张白纸,随着年龄增长,他们的情感世界很越来越丰富,在这个过程中,影响最大的就是来自于他们的父母。父母在孩子眼中的是如此的“强大”,对孩子也享有绝对的“控制权”,而孩子想要“生存”,也必须依赖父母。
我相信父母都是爱他们孩子的,可父母也是人,他们不可避免的会把行为、观念、价值观传递给下一代,影响着孩子一生。
如何教育好孩子,是大多数父母的难题。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今天给大家推荐的一本书-《杀死一只知更鸟》,该书由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表,这部小说一经问世,便迅速获得广泛关注和赞誉,并于1961年获得了普利策小说奖,其改编的同名电影也获得了第3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在美国,该小说甚至被广泛地应用于中学和大学的课堂教学中,更是证明了其非凡的教育意义。由于其重要的教育价值,该小说在全世界范围内受到了读者的喜爱,现已成为现代文学不可多得的经典之作。
该小说故事发生在20 世纪 30 年代的美国南方梅科姆小镇。当时美国正处于经济大萧条时期,当时社会中种族歧视严重,黑人地位低下。小说以六岁小女孩斯考特为第一视角切入,从一个小孩的视角、思维去讲述她与哥哥杰姆、父亲阿迪克斯.芬奇在小镇上遇见的一系列怪事和一起充斥着不公与偏见的黑人强奸诬陷案。
阿迪克斯.芬奇是一名律师,他正直、善良、勇敢,而且极具智慧。他总是能通过自身经历和经验教导两个孩子学会理解、谦逊、勇气以及做任何事都要遵循自己的良心。
“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在当时,种族歧视极为严重,黑人的社会地位低下,可在阿迪克斯家里没有这些“歪风邪气”,在他眼中没有黑人、白人之分,他们都是人类,都会撒谎、都会不道德,都会做伤天害理的事,只要这个人做了坏事,无论他是什么人,这个人都是人渣。
卡波妮就是阿迪克斯家的黑人女保姆,可她不仅仅是扮演一个保姆角色,因为两个孩子的母亲去世得早,卡波妮在平时不仅负责一家人的生活起居,也会负责教育孩子的行为,培养他们的礼仪,甚至很多时候还会对他们进行严厉的批评和指正,她和阿迪克斯家庭也建立了深厚的感情。阿迪克斯也曾说过:“离开卡波妮我们一天也过不下去。”
卡波妮精通黑人和白人的语言腔调,当她带斯考特和杰姆去黑人教堂时,两个小孩惊奇的发现卡波妮居然能使用两种语言,并且能在黑人和白人语言腔调中来回切换。斯考特问她为什么一定要用黑人的腔调与黑人交流,明明白人话更加好听,也更加标准?卡波妮回答道:“假如你和斯库特在家里说黑人话,是不是有点儿怪里怪气?反过来看,如果我在教堂里和邻居们说白人话,会怎么样呢?他们会认为我在装腔作势。”斯考特依然对此感到不解,卡波妮继续说道:“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杨绛先生也曾说,“无论人生上到哪一层台阶,阶下有人在仰望你,阶上亦有人在俯视你,你抬头自卑,低头自得,唯有平视,才能看见真实的自己。”
卡波妮她做到了,在那个种族歧视严重、白人对黑人存在偏见的社会环境中,卡波妮从来不会因为她是黑人而自卑,也从来不会因为她在白人家里工作而感到自大,她总是能恰到好处的摆正自己的位置,不卑不亢,用行动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赢得了她应有的尊严;她也深谙处世之道,懂得以谦逊之姿对待人。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持到底。”
小时候,老家镇上总会有那么几个凶恶老太婆喜欢和我们作对,他们甚至成为了我们调皮捣蛋路上最大的敌人。
梅科姆小镇上也有这样一位年过七旬的老太太,名叫杜博斯,邻居们都称呼她为杜博斯太太,但私底下他们都认为她是这一带最恶毒的老太太。在小孩眼中,杜博斯太太就是一位让人望而生畏的恶魔,杰姆甚至只有阿迪克斯在身边的时候才敢从她的门前走过。杜博斯太太言辞犀利,经常说些难听的话,而且性格执拗,坚持自己的看法,不愿听取别人的意见。
当杜博斯太太听说阿迪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时,她当着斯考特和杰姆的面骂他们的父亲阿迪克斯为黑鬼辩护,丢尽了白人的脸。一向性格温和的杰姆再也克制不住心中的怒火,他忘记了阿迪克斯的叮嘱,忘记了杜博斯太太围巾里藏着一把枪,一口气冲进了杜博斯太太前院,将院子里的山茶花全部打断,这才消了气。
阿迪克斯知道这个事情后,并没有责怪杰姆,因为他知道因为他帮黑人打官司这件事,杰姆已经受到了很多同学、邻居的嘲讽甚至恼怒,但是他还是要求杰姆去给杜博斯太太道歉,他告诉杰姆:“这样对待一个生病的老太太是不可原谅的。你必须去和杜博斯太太谈一谈。”
杰姆给杜博斯太太道了歉,虽然他并没有感到歉意,杰姆还承诺每个星期六都去料理被他打断的那些山茶花,直到花苞重新长出来。
杜博斯太太还让杰姆接下来一个月每天都去她家里给她读书。
杜博斯太太家里比较阴暗,她就躺在一张铜床上,床边有个大理石盥洗盆,台面上还有一个不锈钢闹钟。当他们走到床边时,杜博斯太太的模样确实吓到了他们:脸色跟没有洗过的枕套一样,嘴角流淌着的口水滑进了下巴,脸颊上布满了老年斑,手上长满了疙瘩,手指上的糙皮已经把指甲都盖住了。
杰姆翻开了书念了起来,刚开始一遇到不认识的单词,杰姆都会跳过去,可是杜博斯太太都会打断他,让他把那个单词拼出来。读书过程中,杜博斯太太也不忘出言嘲讽杰姆。可约莫20分钟后,杜博斯太太纠正他的次数越来越少,间隔的时间也越来越长了,她已经没有在听了。
杜博斯太太仰面躺着,被子拉到下巴上,只露出头在外面不停地左右晃动。此时,床头的闹钟响起了,这时杜博斯太太的佣人走了进来对他们说:“嘘,你们俩都回家吧,她该吃药了。”
之后每天的情形都和第一天类似,刚开始的时候都很正常,然后她的话就会越来越少,一直直到闹钟响起,杰姆当天的读书任务就算完成了。
随着时间流逝,他们每天在杜博斯太太家里的时间越来越长,闹钟响起的时间也越来越晚,而且有时闹钟响起的时候她的病已经发作了一会儿。
一个月的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当阿迪克斯去杜博斯太太家里接杰姆和斯考特的时候,杜博斯太太却要求杰姆再去她家读书一周,这让杰姆感到很是不解,但阿迪克斯还是让杰姆答应了下来。
接下来一个星期,杰姆和斯考特仍旧每天去杜博斯太太家,但比之前唯一变化的是,她的闹钟已经不再响起,时间差多了的时候,杜博斯太太会说一声:“就念到这吧。”
时间又匆匆过了一个月,阿迪克斯告诉杰姆,杜博斯太太已经去世了,杰姆的心情显得非常的平静,此时阿迪克斯才给杰姆解释了杜博斯太太每天抽搐的原因。
杜博斯太太长期患有疾病,医生给她开了吗啡止痛,她一连用了好几年,可就在不久前,医生告诉她的生命只剩几个月时间了,因此她决定在离开这个世界前把吗啡给戒掉,她也确实是做到了,她本可以靠这个东西度过剩下的日子,用不着那么痛苦,可她偏偏是个较劲的人,她要干干净净地离开这个世界,不亏欠任何人,也不依赖任何东西。
杰姆问阿迪克斯:“她死得了无牵挂吗?”
阿迪克斯回答:“就像山风一样自在,她一直到最后时刻几乎都是清醒的。”
杜博斯太太临走前还送给了杰姆一个糖果盒,里面是一朵洁白晶莹、完美无瑕的山茶花。
通过杜博斯太太的事情,阿迪克斯最后告诉给杰姆一句话:“我想让你从她身上学到一些东西——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良心不能从众“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做事情要讲良心”。这是一个非常简单的道理,我想连小孩也明白。
可这个世界上往往也是越简单的东西越容易被这世间给忽视,甚至被践踏。这个世界太复杂,充满着诱惑和偏见,我们就算能做出正确的判断,也无法每次都能做出正确的抉择,这就是俗话说的“昧着良心做事”。
大道虽然至简,可真正能够做到的人却是凤毛麟角。
而阿迪克斯就是这样的人。
善良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被诬告强奸了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阿迪克斯决定当他的辩护律师。而在那个黑人不如狗的年代里,阿迪克斯的行为几乎遭到了镇上所有白人的反对,杜博斯太太骂他、坎宁安家族围堵他,甚至连他的妹妹也谴责他,斯考特和杰姆也因此遭到了很多白眼。阿迪克斯依然坚持心中的正义,他认为这个案子已经触及到了良心最深处,如果他不出手帮助汤姆,就再也没有脸面去教堂敬拜上帝,甚至没有资格教导斯考特和杰姆如何做人。
斯考特问阿迪克斯:“为什么大多数人都认为他们是对的,而你是错的。阿迪克斯,你一定是错了吧。。。”
阿迪克斯的回答绝对堪称教育典范:“他们当然有权利那样想,他们的看法也有权得到充分的尊重,但是,我在接受他人之前,首先要接受自己。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法庭上,阿迪克斯通过自己智慧,慢慢揭露了事情的真相:
白人女孩马耶拉・尤厄尔长期处在父亲的虐待和孤独中,善良的汤姆经常帮助马耶拉干农活,这也让马耶拉去其渐生爱慕之情。有天,马耶拉试图主动勾引汤姆,吓得汤姆马上逃离,可这一幕恰好被她的父亲鲍勃.马耶拉撞见。为了自己家族的名声,他们诬告了汤姆强暴并殴打了马耶拉。
可是最后,法官和陪审团依然判了汤姆有罪,就因为他是一个黑人。
汤姆对这个社会充满了绝望,他在监狱中试图越狱,最终被警察开枪打死。
阿迪克斯证明了汤姆的清白,他已经做到了他能做的一切。他揭开了事情的真相,可却无法改变世人眼中对黑人根深蒂固的偏见,这种偏见凌驾于公平、正义之上。
世界上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只是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盲点。
我们要尊重他们的看法,但不能盲目遵循,我们也需要有自己的思考和判断,要问问自己的良心这样做到底是对是错,我相信每个人的良心都能给到我们最正确的答案。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怪人拉德利全名叫阿瑟・布・拉德利,是小说中最神秘的人物,由于其年轻时情绪失控用剪刀伤了自己的父亲,被诊断为精神异常,但他父亲仍坚持将他留在家中,从此以后,拉德利开启了25年的隐居生活。可正是由于他的神秘,导致小镇上流传着关于他的各种传言和恐怖传说,比如想杀害自己的父亲、生吃松鼠等。渐渐地,神秘的拉德利成为了斯考特、杰姆这些小孩眼中恐怖的“恶魔”。
流言和偏见并没有击碎阿瑟善良、勇敢的心。随着剧情的推进,阿瑟的神秘面纱渐渐被揭开了,他并不是恐怖的“恶魔”,他是天使,羞怯、善良、温柔、勇敢的天使。他会在树洞里给杰姆和斯考特留下礼物、会在小镇失火时,偷偷给站在外面的斯考特披上毛毯、会在恶人鲍勃.尤厄尔对杰姆和斯考特实施报复时,挺身而出和恶人战斗保护孩子们。这一刻,两个孩子才对拉德利的看法彻底改变,他们也明白阿迪克斯对他们说的这句话 “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
曾经看到这样一句话“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标志,就是发觉可以责怪的人越来越少。理由很简单,人人都有自己的难处,而你,不一定懂他们的生活。”
生活中我们常会因为观点不同与人发生争吵;也会对他人某种行为感到不理解、厌恶、生气、甚至去恶意评价。
每当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如果每个人都能站在对方的角度去思考问题,这个世界会更美。
我们人类虽然都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但每一个人的成长环境差异是巨大的。所以要真正理解一个人,必须要先去了解他的,不要用自己的尺子随意去丈量别人的人生,这是对人的尊重。
学会站在他人角度思考问题,是一种善良、更是一种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