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人!学校、医院、事业单位……最新招聘信息→

发布时间:2024-10-11 17:56  浏览量:1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

2024年最新招聘简章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原中北大学信息商务学院),创建于2002年,2021年2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全日制本科民办普通高等学校。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师资队伍建设,深入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提高专业建设水平,山西晋中理工学院现面向社会引进各类人才。

上下滑动查看

一、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凡符合招聘条件的硕士毕业生、具备中高级职称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条件

1、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和专业要求;

2、硕士毕业生不超过35周岁,具有符合条件的中级职称人员年龄不超过50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奉献精神;

4、身体健康,形象气质良好,具有较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文字水平;

5、具有高校教师资格证、讲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

三、招聘岗位及要求

四、薪酬待遇

1、本次招聘为正式聘用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学院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包括山西省社保及太原市住房公积金);

2、学校提供免费通勤车、教工餐厅、教师公寓、带薪培训、带薪寒暑假、节假日福利等;

3、我校具有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自主评审权,可为在校教师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通道;已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高校教师来校工作,待遇从优;

4、提供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专任教师年收入约5万—12万左右;双师型教师待遇从优。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1、曾因犯罪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5、因师德师风问题受过处分的;

6、现役军人。

六、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

报名时间:从招聘简章发布之日起开始报名,招满为止。

应聘人员请登录我院应聘报名登记网站进行报名,(网站地址:https://xtrlzyyfzghc.sxjzit.edu.cn/zbzp/newRecruit/zxzp.jsp),在“最新招聘”中选择对应的岗位进行报名(请务必使用IE浏览器登录),点击“投递简历”→“新增简历”,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后保存并提交。

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时须上传身份证、已获得学历、学位证书、无犯罪记录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电子扫描件(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提供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报名成功后工作人员将对应聘者进行资格条件初审,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将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未通过初审者,不再另行通知。

七、应聘者须知

1、我校未委托任何校外机构代理招聘,不收取报名费,也不承担应聘者差旅费;

2、招聘相关事宜及联系方式均以我校官方网站公布为准。

3、通信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创业街839号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354-2459157、15340682620

(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山西晋中理工学院人力资源处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太原市儿童医院)

2024年10月公开招聘

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为加强学科建设,推动医院高质量发展,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4名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四)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详见《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儿童医院)2024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职称或职业资格;

报考者的学历需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六)岗位年龄要求一律按周岁计算,年龄计算基准时间为:

35周岁及以下的为198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40周岁及以下的为1983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45周岁及以下的为197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职称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考(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人员,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在原单位有过负主要责任的重大医疗纠纷的当事人。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工作经历、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有明确规定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官网发布:http://www.tysfybjy.com/zhaopinyingcai/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21日(周六日除外)

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00

3.报名地点:太原市妇幼保健院长风院区东门第一学术报告厅一层

4.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毕业证的,《报名表》“所学专业”中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研究方向”填写所学具体专业或研究方向名称;留学回国人员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并在《报名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者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材料。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信息或材料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有伪造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5.资格审查和报名同步进行,报考者需在报名时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太原市妇幼保健院(太原市儿童医院)2024年10月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电子版填写信息后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3)境内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及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所用学历对应的学位证及通过“学信网”查询的《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专业机构翻译的中文版成绩单。

(4)需提供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和职称证书等相关证件。

(5)研究生按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通过所学专业(研究方向)报考专业要求为二级学科岗位的,还需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所学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及在校成绩单。

以上材料属证件类的验原件留复印件,属证明类的留原件。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的,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我院对所有报考人员的信息严格保密。

本次招聘要求报考人数达到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以上,若招聘岗位报考人数与计划人数达不到3:1的,相应减少招聘计划,使报考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到3:1;如计划招聘人数减少到1名扔达不到3:1的,取消该岗位。《岗位表》中注明为“急需紧缺岗位”的不设开考比例。

报考者报考岗位被取消的,可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为:10月22日下午14:30-18:00。报考岗位被取消,报考者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取消报考资格。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5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岗位2名以上报考者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医院提交复检申请,医院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医院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进行,主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报考者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并对报考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和档案进行审核。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

(五)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经院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本人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与原单位解除合同,否则不予聘用。

(六)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1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聘用人员若主动放弃聘用资格或未按医院规定时间完成报到的,取消聘用。

如在试用期内发现聘用人员患有癫痫、精神病等体检中不易查出的疾病及其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疾病,取消聘用。

本次公开招聘聘用人员享受我院编外工作人员待遇,符合条件者还可享受太原市人才补贴政策。

五、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

(二)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程序,严肃工作纪律,严守工作秘密,严格落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三)应聘人员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如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或在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过程中出现作弊等违规违纪行为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对公开招聘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联系方式

本次招聘政策咨询和具体事宜可查询我院官网,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咨询电话:0351-2909332(报名期间请拨打0351-2909294)

监督电话:0351-2909297

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特别提示: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笔试和面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举办的各类事业单位招聘培训辅导班和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在招聘过程中,所有通知、公告等全部通过我院官网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关注官网信息。若报考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及时获取招聘信息或从其他渠道获取错误信息而受延误、影响,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太原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10月9日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我省《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意见》(晋人社厅发〔2017〕35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88号)等政策规定和要求,中共晋城市委组织部、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上下滑动查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落实用人单位自主权相结合的原则;

(四)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五)坚持优化结构、保障重点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4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服务基层项目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另岗位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为1993年10月及以后出生);

(七)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政策规定,港澳地区的中国公民和台湾同胞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享有公平竞争权利,可应聘到内地事业单位就业,应聘人员须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等相应条件。

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我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可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可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对待,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

不得报名应聘的主要情形:

1.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其中,非2024年应届毕业的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报考),不能报考;

2.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能报考;

3.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能报考;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为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财政拨款事业编制工作人员4名。具体招聘岗位见《晋城市人大常委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以下网站发布:

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晋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晋城人大网(http://rd.jcgov.gov.cn/)、“晋城人大”微信公众号及省人社厅官网。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1.报名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网址为: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kaoshi.jcgov.gov.cn/wsbm/index.html#/index)。

2.报名程序

(1)提交报名申请

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5日18: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上传前请使用报名系统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对照片进行处理,未通过照片处理工具处理的照片可能无法上传)。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其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学位要求为填报学历所获得的相应学位。如毕业学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须如实填写毕业证所载一级学科名称,《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具体专业;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报考人员应当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上所载明的专业一致,须在《报名登记表》备注中写明所学核心课程和毕业论文题目。

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并签订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提供虚假报名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凡因信息填报有误、不全等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名者自负。

报名期间,可登陆报名网站实时查看各岗位报名情况。请报考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和缴费有关事宜。

(2)资格初审

时间:2024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6日18:00

资格初审由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严格执行二次审查办法,确保资格审查客观、严谨、公正。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10月15日18: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

高校自主设置的研究生专业、专业学位领域调整前的专业、海外学历学位的专业、技工院校专业等未列入的,由负责资格审查部门进行认定。

(3)网上缴费

时间:2024年10月10日9:00至10月16日24:00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应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文件规定,考试费每人每科50元。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完成网上缴费的报考人员,请下载打印《晋城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备资格复审时使用。

(4)减免考务费用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申请减免考试费的报考人员不需要网上缴费,2024年10月11日9:00至10月15日18:00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室现场办理考试费减免。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作放弃费用减免。

(5)开考比例

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不达该比例的招聘岗位,按比例核减岗位招聘人数,如减少到1个仍达不到3:1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岗位被核减、取消或调整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同时负责告知被取消岗位的报名人员。因岗位特殊需要,确需降低开考比例的,由主管部门报请市人社局批准。

(6)改报岗位

报考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可于2024年10月18日9:00至12:00登录报名网站进行改报。改报岗位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00至15:00,资格初审结果可于2024年10月18日17:00前查询。在规定时间内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改报,放弃改报及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的,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岗位,如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开考比例被取消的,将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员转入本单位同等条件的一般性岗位,不再进行补报名。

(7)补报名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在报名结束后未达规定比例被取消、未转入相应岗位的,将其转为一般性岗位。这些岗位将面向社会公开进行补报名,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公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00至12:00,资格审查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9:00至15:00,缴费时间为2024年10月18日24:00前。网上报名期间已完成报名的不得参加补报名。

转入(为)一般性岗位被核减、取消的,经核准后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的网站发布通知。补报名之后岗位被取消的报考人员不再进行改报,考试费通过原缴费渠道如数退还。

3.下载打印准考证

时间:2024年10月21日9:00至10月26日9:00

报考人员可于指定时间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过程中如遇问题请拨打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电话联系解决。

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相关内容及注意事项,提前做好考试准备,并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备笔试及本次招聘其他环节使用。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成绩采取百分制。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60%+面试成绩×40%。综合成绩最低合格线为60分(面试未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尾数四舍五入)。若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仍相同,加试一场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名次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列。

1.笔试

(1)笔试时间

10月26日(星期六)上午

0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2)笔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类别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试卷为两个考试科目的合订本。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为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50分。《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50分。

参加考试时,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与报名时一致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两证不全的不得参加考试。身份证过期、丢失的请及时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由晋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负责。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人选,如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复审环节。人数未达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时间及地点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资格复审时,应聘人员应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学历、学位、所学专业证明,未要求学位证的除外)、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居民)、台湾同胞需提供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个人档案托管部门出具的档案托管证明、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打印)、报名表、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以及招聘单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已就业的须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出具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职能的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

(2)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应聘人员毕业院校按照一级学科发放毕业证的,还需提供学校出具的专业证明及在校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应提供合格证书,暂未领取合格证书的,下载并填写《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审核表》,由服务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确认(大学生村官由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审核盖章。“教师特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服务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教育局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西部计划”、“晋西北计划”项目人员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内填写服务单位和县级主管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分别盖章,“派出单位意见”栏中,山西高校毕业生由共青团山西省委盖章,非山西高校毕业生需由本人毕业院校所在地的省级团委盖章后,并由共青团山西省委加盖印章。“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由服务地县级人社局和市农业农村局审核盖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需在“服务地审核意见”栏填写由服务地县级人社行政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在“派出单位意见”栏内需由市级人社部门同意报考意见并盖章)。

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复审的,取消该应聘人员参加面试的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若取得面试资格复审的人员确认放弃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3:1的比例依次递补面试资格复审人选(仅递补一次),不足3:1的按实有人数确定。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的具体组织、时间、地点、形式等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布。

面试工作将全程录音、录像。

面试成绩于当天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体检和考察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1.做好事前准备和保密工作。体检有关事宜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应当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考生应于收到体检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应安排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复检。招聘单位、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及家属对复检结果仍有疑义的,承担复检的医院应组织相关专家进行会诊,做出最终结论。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3.考察内容:要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人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全面了解考察人选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不按规定参加考察者,视同放弃资格。

体检、考察不合格的不得聘用。因个人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试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递补(仅递补一次)。

(五)公示与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原发布招聘公告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人员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为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关系。

考生应诚信报考。对进入体检、考察及其以后环节提出放弃的,接到聘用通知后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报到的,取消其相应的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

六、严肃招聘纪律

(一)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切实做到公开、公正、公平,择优聘用。

七、咨询、监督电话

公开招聘期间,相关信息在以下网站进行发布:晋城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jcgov.gov.cn/)、晋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jcgov.gov.cn)、“晋城人社”微信公众号、晋城人才网(www.jcrcw.com)及晋城人大网(http://rd.jcgov.gov.cn/)。请考生随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公开招聘考试接受纪检监察、新闻媒体、社会各界的监督,同时设立咨询、监督电话。

晋城市人社局事业科:0356-2199482

晋城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人社局纪检监察组:0356-2199409

咨询、监督电话开通时间:招聘期间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八、其他注意事项

1.招聘方案中未涉及到上级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

2.报考人员应准确填报个人联系方式,因考生个人原因而造成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负责。

3.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报到的,均视为考生主动放弃。

4.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024年10月9日

五台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公开招聘村医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我县乡村医生队伍整体素质能力,解决乡村医生短缺问题,县卫生健康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乡村医生25名。

上下滑动查看

一、招聘依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和忻州市卫计委《关于做好乡村医生准入管理工作的通知》(忻卫计发【2018】40号) 忻州市卫健委、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医改办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工作的通知》(忻卫健发【2022】2号) 忻州市卫健委、财政局印发《关于提高在岗村医岗位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忻卫健发【2022】43号)《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通知》(晋卫办基层函【2024】1号)《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定》等相关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原则

本村优先原则,本乡(镇)优先原则,就近优先原则。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思想好,遵纪守法,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责任心、大局观和荣誉感;

(二)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三)遵守乡镇卫生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卫生院管理;

(四)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五)年龄要求:18周岁以上,48周岁及以下(即1975年9月29日至2006年9月29日期间出生);

(六)户籍要求:五台县户籍(含五台山景区);

(七)在职及已解聘乡村医生、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不得报名。

四、招聘岗位

台城镇西三角村卫生室、台城镇河东村卫生室、台城镇后岗村卫生室、台城镇兴业社区卫生室、台城镇高家庄村卫生室、白家庄镇寨里村卫生室、白家庄镇石坡村卫生室、东雷乡郝家垴村卫生室、东雷乡下蛇神村卫生室、东雷乡上庄村卫生室、东雷乡东雷村卫生室、东雷乡上王全村卫生室,东雷乡东山底村卫生室、建安镇边家庄村卫生室、建安镇段家庄村卫生室、阳白乡善文村卫生室、阳白乡智家庄村卫生室、阳白乡士集村卫生室、沟南乡化龙岗村卫生室、陈家庄乡李家庄村卫生室、陈家庄乡罗家庄村卫生室、高洪口乡唐家庄村卫生室、高洪口乡塔崖沟村卫生室、东冶镇大朴村卫生室、东冶镇望景岗村卫生室共25个岗位,每岗位1名。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4年10月15日—2024年10月17日。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须本人提交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和相关执业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无犯罪记录证明,近期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经现场审查合格后填写《五台县卫生健局2024年公开招聘乡村医生报名表》(详见附件),每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

3.报名地点

五台县医疗集团四楼会议室。

(二)面试测评

1.采取统一命题面试测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应聘人员的理论水平、专业知识、岗位适应能力、工作技能和思维反应、语言表达、组织协调能力等。面试测评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2.面试顺序通过抽签的方式确定,计分采用百分制,面试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平均分,现场公布面试总成绩,由应聘人员签字确认。

3.面试测评结束后,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聘计划等额确定拟招聘人选。面试成绩不达60分不予录用。

(三)岗位调剂

面试结束后,原报岗位未录取的人员,且面试成绩在60分(含60分)以上的,根据本人意愿可调剂到无报名人数、自动放弃或面试成绩无合格的空缺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或调剂。

六、体检

拟招聘人员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岗位空缺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递补或调剂。体检中依据标准可明确认定属于规定不能聘用情形的,直接确定为体检不合格人员。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七、聘用

资格审核、面试、体检全部合格者与招聘岗位所在卫生院签订《五台县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村医聘用合同》,培训后上岗工作。招聘人员按乡村一体化管理,由所在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年度考核,连续2年考核不合格者或不能胜任乡村医生工作的予以辞退。

八、薪酬待遇

参照现行在岗村医待遇执行(包括财政定额补助、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补助等)。

九、组织实施

公开招聘乡村医生工作由五台县卫生健康局、五台县医疗集团共同组织实施,相关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配合。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测评由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集团共同负责。

外部推荐